关于****木质家具制造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957
通讯地址:信**5G****中心1****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股
邮编:341600
| 项目名称: | ****木质家具制造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信**西牛镇中星村105东侧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次为改扩建工程,在现有厂区进行改扩建,不新增用地。本次改扩建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改扩建后产品产量为床系列2000套/年、衣柜系列5000套/年、餐桌椅系列1000套/年、客厅柜系列3000套/年、茶桌系列3000套/年、木门系列3000套/年、沙发系列1500套/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木工粉尘(开料、机加工、木工打磨及底漆打磨等工序)、组装废气、涂装废气、食堂油烟等。 ①木工粉尘 项目在板材加工设备上方安装粉尘收集装置(吸尘管)对各产尘点进行收集,木工粉尘(开料、机加工和木磨)经吸尘管+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能收集的少量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漆面打磨粉尘采用负压密闭收集,经水帘柜(处理效率80%)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对照《家具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80-2021),上述粉尘处理措施为指南中的可行技术。 ②组装废气 项目在组装过程使用白乳胶会挥发形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以TVOC表征),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根据《**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收集措施,采取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胶水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约为为20g/L,质量占比为2%,低于10%,通过加强通风,加快空气流动,防止车间内高浓度聚集,减轻有机废气对现场作业的影响。改扩建实施后白乳胶废气TVOC产生量为0.03t/a。 ③涂装废气 本项目在调漆、涂装(包含调漆、喷涂、烘干)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TVOC、甲苯与二甲苯。调漆在喷漆房内进行,不单独设调漆房,喷漆房及烘干房为密闭空间,废气收集方式为单层密闭负压收集。喷涂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漆雾(以颗粒物表征),结合生产实际,依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行业系数测算,颗粒物合计产生量为0.6140t/a,TVOC产生量为1.3601t/a,甲苯与二甲苯合计产量为0.2346t/a。 喷漆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经“水帘柜+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 串联工艺的多级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对照《家具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80-2021)等技术规范,项目涂装废气所采取治理措施属可行技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④食堂油烟 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项目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效率不得低于60%。项目项目食堂油烟年油烟排放量为0.0038t/a,排放浓度为1.03mg/m3,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定的标准限值。 (2)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①生产区道路应硬化,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道路清洁;②各产尘点尽可能采用封闭式作业,并配备除尘设施;③车间实行换气处理、定向送风、定向排气,排气经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④用水性涂料替代油性涂料,减少含苯类及其他挥发性物质的稀释剂及其他助剂的用量,从源头上削减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量,做好原料储罐、管道和生产设备密封,严格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污染物无组织外排。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以及水帘柜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2525m3/d(675.75m3/a),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TP、TN等,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农田灌溉,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 项目水帘柜废水产生量为76.8t/a,水帘柜废水水质主要污染物为COD及SS。本项目水帘柜废水定期交由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设置15个450L的工业废水桶,水帘柜废水采用工业废水桶储存,暂存于废水暂存区,废水暂存区设置围堰,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防渗防腐措施。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砂光机、断料锯等木工加工机械运行的噪声,噪声源强约75~85dB(A),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安装消声器、基础固定等措施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干扰。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木屑边角料、废砂轮、除尘器收集的木工粉尘、废布袋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外售或综合利用;压滤渣暂存于水浸车间内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公司。设1个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30m2,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用混凝土硬化,在硬化后的混凝土表面涂覆一层防腐、防渗材料,确保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7cm/s。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原料桶、漆渣、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手套、废过滤棉、废LED灯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具****处理厂家处理。 危险废物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采用封闭厂房防雨淋,地面用混凝土硬化,在硬化后的混凝土表面和墙裙涂覆环氧树脂等进行防腐、防渗,确保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7cm/s。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源头控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处理工艺、物料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 分区防治:危废暂存间、喷漆房、烘干房、废水暂存区、配件仓库等区域列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地面采用防护垫层、HDPE膜、保护层、水泥硬化、2布3油玻璃钢防腐层或其他防腐防渗组合结构进行防护,确保渗透系数小于10-7cm/s。一般固废暂存间等区域列为一般污染防渗区,办公楼、宿舍楼、门卫室等设为简单防渗区。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环境风险物质包括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机油、废机油、甲苯+二甲苯等,主要为泄漏、火灾事故等引发的环境污染。建设单位应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加强日常监查管理,避免危险物质泄漏。同时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围堰等),并按要求配备必需的消防和环境应急设施。 7、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生产车间1#和生产车间2#边界各外延50m的区域。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8、环境监测措施 项目应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配备相关的业务人员和仪器设备,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源监测计划和环境质量监测计划,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擅自拆除、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 9、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中涉及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VOCs,****环境局已出具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核定VOCs排放量0.7046t/a。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