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1.4详细评审 类似项目业绩:(1)120万<单项业绩金额≤170万元,每项业绩得20分;现更正为“1.4详细评审 类似项目业绩:(1)120万<单项业绩金额,每项业绩得20分”。标书代写
如更正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办公室。
招标人:****
地址:**市**区官坡巷51号
联系人:项忠
电话:0874-****9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中心13楼
联系人:宫玉隆、陈石金、杨家毅、孟红
电话:0871-****3510转8005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