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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校园安全修缮项目的立项请示》(饶特校〔2025〕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中心评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校园安全,优化校园环境,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校园安全修缮项目(2603-361100-04-05-492993)。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1.校园安防能力提升工程:改造门卫室和门头,增设校园围墙脉冲电网长度577.25米和校门自动升降安防柱13根,**家长等候区;
2.食堂维修改造工程:改造食堂地面、吊顶、墙面乳胶漆和门窗,改造库房、锅炉房、浴室和后厨排烟道。
四、项目总投资为86.11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
五、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六、项目单位要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通过采取大气、水环境、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治措施,以及水土保持、生态保护措施,对污染物进行有效控制,减少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做到节约集约用地,不得超标准用地;要采取节能措施,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强化节能管理,各项能耗指标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财政局出具的《财政资金证明》,****教育局出具的《****学校(单位)使用2024年教育费附加实施2025年规划建设项目及运营保障类项目的批复》,****出具的《会议记录》和《关于校园安全修缮项目的说明》。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并发挥效益。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林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审批、工程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两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两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