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7日-2026年6月2日(5 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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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885
通信地址:**市**区人力**大厦10楼1006室
邮政编码:361102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厦金大桥(**段)及**隧道改造工程配套UHPC小型预制构件生产项目 | **市**区马头山路11号 | **** | **省****公司 | ****厦金大桥(**段)及**隧道改造工程配套UHPC小型预制构****门市**区马头山路11号,项目占地472.3m2(厂房453.3m2+雨棚19m2),建设一条UHPC小型预制构件生产线,年生产UHPC小型预制构件15万件,年生产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生产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00-18:00,拟招员工15人。 | 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环境问题为废水、废气、噪声以及固废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废水:项目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水质净化厂进行深度处理,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搅拌粉尘、振动脱模粉尘。项目设置一套无尘投料系统,搅拌机及振动区域均设置负压脉冲反吹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除尘器过滤面积8.5㎡,风机功率1.5KW,除尘效率≥90%,过滤精度可达10-30微米,能够确保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中表1相关标准限值。因此,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及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不影响环境空气达功能区标准。 噪声: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设备、空压机等辅助设备和风机等。企业采取①严格控制生产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夜间不生产;②针对振动脱模、搅拌机及空压机等主要声源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采购技术协议中明确噪声限值要求;③合理布置噪声源,根据平面图布局,生产设备均位于车间室内东侧,远离敏感点一侧,通过墙体阻挡噪声传播;车间密闭,生产设备位于车间内,无室外噪声源,可做到有效隔声;④设备安装时设置减振垫、减振弹簧或橡胶隔振支座;⑤做好设备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避免异常噪声产生。在采取源头控制、隔声降噪、合理布局及运行管理的协同作用下,再经距离衰减,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敏感点的影响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公司处置,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建设项目固体废物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综上所述,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经相应治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