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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00MAE021AG03 | 建设单位法人:钱小琴 |
| 李小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香樟路8****中心4号厂房1层房屋(华南装备园) |
| 韶****处理站项目生产线设备安装工程(一期一阶段)手动镀硬铬生产线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香樟路8****中心4号厂房1层房屋(华南装备园) |
| 经度:113.624460 纬度: 24.71601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11 |
| 韶环装备审〔202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00MAE021AG03001P |
| 2025-11-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99.85 |
| 17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00MAE021AG0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1MA5AKKEJ3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00MA52C9294F | 竣工时间:2024-04-25 |
| 2025-11-27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5-26 |
| 2026-05-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506hzPE8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计镀铬规模为6.75万平方米/年 | 实际建设情况:设计镀铬规模为6.75万平方米/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手动镀硬铬生产线的生产工艺主要为手工除油、除锈,镀硬铬、纯水洗,晾干的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手动镀硬铬生产线的生产工艺主要为手工除油、除锈,镀硬铬、纯水洗,晾干的工序 |
| 1.取消1个长形水洗槽,该区域改为行车吊装区域;2.取消2个圆形水洗槽,圆形水洗槽目前闲置;3.在电镀槽上方新增1套新型清洗装置,使镀后工件清洗废水可直接回流至电镀槽,作为槽液蒸发损耗的补充水源,实现了生产废水的原位回用,优化镀液补充流程。4.新增1套溶液过滤设备,对循环使用的铬液进行净化,提升回用铬液水质,保障电镀产品质量与稳定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用水”的原则,做好各类废水的收集、处理及管网维护。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前处理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混排废水。上述生产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在电镀车间废水收集区设置相应的前处理废水收集暂存桶、含铬废水收集暂存桶、含镍废水收集暂存桶、混排废水收集暂存桶,分类收集后全程采用明管架空压力输送方式,经架空排水****处理站****处理站处理。本项目产生的生****处理站****处理站进行处理。 2.废气:手动镀铬生产线手工除锈少量氯化氢废气及镀铬工序涉及的含铬废气进行收集后,合并进入1套“网格式铬雾回收+碱液喷淋”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经35m排气筒排放。 电镀生产线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6标准;氯化氢、硫酸雾、铬酸雾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参照**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3.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进一步优化厂区布局。对各类空压机、各种泵、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油渣、钝化废液、除油槽渣、镀锌槽渣、镀镍槽渣、镀铬槽渣、废封闭槽渣、综合污泥、含铬污泥、含镍污泥、含铬/镍污泥、结晶污盐、废滤芯、废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废网格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除油废液、酸洗/活化废液、废封闭剂小批量、****处理站处理;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药剂包装袋(一般药剂)外售给相关废品店回收;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本项目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用水”的原则,做好含铬废水的收集、处理及管网维护。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含铬废水。生产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在电镀车间废水收集区设置相应的含铬废水收集暂存桶,分类收集后全程采用明管架空压力输送方式,经架空排水****处理站****处理站处理。本项目产生的生****处理站****处理站进行处理。 生产废水满****处理站排水协议规定的浓度限值,经过废水收集储罐储存后排****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最终排放至梅花河。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镀铬线镀铬工序产生的含铬废气,特征污染物为铬酸雾。手动镀铬生产线手工除锈少量氯化氢废气及镀铬工序涉及的含铬废气进行收集后,合并进入1套“网格式铬雾回收+碱液喷淋”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经35m排气筒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含铬废气排放口铬酸雾、氯化氢的排放浓度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氯化氢、铬酸雾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的要求。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6标准; 3.噪声:本项目采取有效的厂房隔声、产噪设施安装减振装置等防治措施减轻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手动镀硬铬生产线产生的废镀铬槽渣、废滤芯、废网格和辅料的废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危险废物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收集转移。 本项目在车间内设置1个5m3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该暂存间具有防雨、防风、防晒功能,地面采取了防腐防渗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分开存放,储存区域设置有托盘;门口、容器和包装物上均规范设置了危险废物标识牌;建立了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危险废物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纯水机定期更换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普通包装材料。 本项目在车间设置有1个5m3的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点作为预留贮存场所,贮存点满足防风、防雨、防晒等要求,并在贮存点设置标识牌。一般固体废物暂存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 |
| 评中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和一般固体废物****处理站的相关设施,验收阶段由于责任主体不同,为便于管理,****公司在车间内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仓库和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仓库。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污染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并与区域事故应急系统相协调。制定严格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杜绝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超标排放造成水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于2026年3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指挥体系,明确了厂区风险源,明确了污染治理设施非正常运行事故、化学品泄漏事故、危险废物泄漏事故、火灾次生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处理站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兼事故应****处理站的事故应急池,池体容积满足事故状态下废水收集的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786 | 0 | 0 | 0 | 0.079 | 0.079 | |
| 0 | 0.1509 | 0.2318 | 0 | 0 | 0.151 | 0.151 | |
| 0 | 0.0076 | 0.0192 | 0 | 0 | 0.008 | 0.00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493 | 0.1575 | 0 | 0 | 0.149 | 0.149 | |
| 0 | 0 | 0.1181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 | 执行****与**装****公司签订的排水协议规定的浓度限值 | 本项目不设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依****处理站 | 废水排放口(DW001)的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铬、六价铬、悬浮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排水协议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总磷和石油类不作评价。 |
| 1 | 铬酸雾净化设施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限值 | 1套“网格式铬雾回收+碱液喷淋”工艺的铬酸雾净化设施 | 含铬废气排放口(DA001)铬酸雾和氯化氢最大基准气量排放浓度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的表5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 本项目厂界噪声昼/夜间东侧、北侧、南侧厂界外1m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厂界噪声昼/夜间西侧厂界外1m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a类标准。 | 本项目采取有效的厂房隔声、产噪设施安装减振装置等防治措施减轻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 本项目西面厂界外1m昼间和夜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要求。东面、南面、北面厂界外1m昼间和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可能泄露污染物的污染区地面进行分区防渗处理。优化排水系统设计,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定期检测防渗设施,防止因地埋管道泄漏造成地下水污染。项目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定期对项目所在地周边进行地下水跟踪监测,及时发现可能的地下水污染,采取补救措施,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 本次验收范围内涉及的重点防渗区为4号厂房一层电镀车间、生产废水收集区、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采取抗渗混凝土及环氧树脂涂层的防渗措施;不涉及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本项目生产废水收集管网采用明管架空敷设。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油渣、钝化废液、除油槽渣、镀锌槽渣、镀镍槽渣、镀铬槽渣、废封闭槽渣、综合污泥、含铬污泥、含镍污泥、含铬/镍污泥、结晶污盐、废滤芯、废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废网格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对外排放;除油废液、酸洗/活化废液、废封闭剂小批量、****处理站处理;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药剂包装袋(一般药剂)外售给相关废品店回收;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和处理、处置。 |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手动镀硬铬生产线产生的废镀铬槽渣、废滤芯、废网格和辅料的废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危险废物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收集转移,危险废物收集服务合同见附件8。 本项目在车间内设置1个5m3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该暂存间具有防雨、防风、防晒功能,地面采取了防腐防渗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分开存放,储存区域设置有托盘;门口、容器和包装物上均规范设置了危险废物标识牌;建立了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危险废物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纯水机定期更换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普通包装材料。 本项目在车间设置有1个5m3的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点作为预留贮存场所,贮存点满足防风、防雨、防晒等要求,并在贮存点设置标识牌。一般固体废物暂存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 |
| 1 |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手动镀硬铬生产线产生的废镀铬槽渣、废滤芯、废网格和辅料的废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危险废物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司收集转移,危险废物收集服务合同见附件8。 本项目在车间内设置1个5m3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该暂存间具有防雨、防风、防晒功能,地面采取了防腐防渗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分开存放,储存区域设置有托盘;门口、容器和包装物上均规范设置了危险废物标识牌;建立了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危险废物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纯水机定期更换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普通包装材料。 本项目在车间设置有1个5m3的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点作为预留贮存场所,贮存点满足防风、防雨、防晒等要求,并在贮存点设置标识牌。一般固体废物暂存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 | 建设单位于2026年3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指挥体系,明确了厂区风险源,明确了污染治理设施非正常运行事故、化学品泄漏事故、危险废物泄漏事故、火灾次生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处理站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兼事故应****处理站的事故应急池,池体容积满足事故状态下废水收集的要求。 |
| 本项目生产废水依托**华南先****处理站****处理站进行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外排废水达到**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中的表2珠三角标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标准数值的严者(其中氨氮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中的表2珠三角标准)后排入配套人工湿地进一步深度处理,最终进入梅花河。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生产废水排****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最终排放至梅花河。****处理站于2025年12月12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并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信息系统备案,****处理站设置了废水在线监测设施,开展了自行监测工作。验收监测结果、在线监测结果和自行监测结果均表****处理站水质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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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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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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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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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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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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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