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廊路(浦南路-涛雪路)道路工程[A3300000090001524001001]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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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名称:
云廊路(浦南路-涛雪路)道路工程
项目代码:
****
招标人:
名称:****
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省/**市/**区转塘街道之江路118号501室
地址:**省/**市/上**钱潮路636号万邦大厦
联系人:何维
联系人:葛玮
电话:0571-****7083
电话:133****5810
标段(包)名称:
云廊路(浦南路-涛雪路)道路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0********015****1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1、招标公告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明确为“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5月27 日~2026年6月17日”。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提出时间: 投标人如需澄清招标文件,应于 2026 前提出”更正为“提出时间: 投标人如需澄清招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前提出。” 3、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 特别说明“⑥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为: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综合利用产品应符合《****建设厅关于**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浙建 (2023]10号)中产品质量标准要求。采购的综合利用产品时应取得该产品生产企业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明,否则不得使用。承包人应加强综合利用产品的施工质量控制,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进行进场检验,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以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为: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要求,优化施工方案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落实施工合同约定的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更正为“⑥本项目的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较估算量下降5065吨,约合下降14.7%;固化土再利用10312吨;工程渣土场内利用2122吨。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为:优化路基路面结构,减少开挖土方;道路边坡、绿化种植土采用现场开挖的表层杂填土,减少土方外运;对埋深超 3.0 米管沟采用拉森钢板桩支护;道路边坡采用放坡处理,避免临时工程中采用挡土墙;路基回填材料采用再生固化土材料。” 4、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 按相关文件及发包人的要求实施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 由承包人提供相关措施,按相关文件及发包人的要求实施。”更正为“(4)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目标: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较估算量下降5065吨,约合下降14.7%;固化土再利用10312吨;工程渣土场内利用2122吨。 本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的措施:优化路基路面结构,减少开挖土方;道路边坡、绿化种植土采用现场开挖的表层杂填土,减少土方外运;对埋深超 3.0 米管沟采用拉森钢板桩支护;道路边坡采用放坡处理,避免临时工程中采用挡土墙;路基回填材料采用再生固化土材料。” 标书代写
行政监督机构:
****住建局
电话:
135****2529
信息来源:
**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6-03 15: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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