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集团****农场农垦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段
澄清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变更内容如下:
(一)原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 本项目针对拟采购的货物,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当提供制造商(主要设备制造商出具即可,主要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同一品牌的设备,仅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委托的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变更成:本项目针对拟采购的货物,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当提供锅炉本体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同一品牌的锅炉本体,仅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委托的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代理商只提供锅炉本体唯一代理授权函即可。
(二)原 2.7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锅炉设备需在3个月内到场;设备到场后完**装调试,调试周期不超过1个月;2026年10月30日前必须确保锅炉正常投入使用,满足运行使用要求。
变更成:
2.7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锅炉设备需在3个月内到场;设备到场后完**装调试,调试周期不超过1个月;2026年10月15日前必须确保锅炉正常投入使用,满足运行使用要求。
(三)第五章 供货要求有调整,具体详见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里 第五章 供货要求为准。
以本次发布澄清内容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未仔细阅读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等其他原因,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农场
联系人:张帅
联系电话:0467-****27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群力外滩1898A8栋1单元14层
项目负责人:李秀生
联系电话:0451-****6600
邮箱:****@163.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建设局
联系电话:0467-****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