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综合事务中心石岩街道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3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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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岩街道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石岩街道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采购单位来函,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评分项“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中的评分内容中删除“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一级企业人力**管理师证书”的要求,修改为“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自有员工:1、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得50分;2、****事业单位)委托的食堂管理或食堂劳务外包服务经验,且服务人数≥500人的得50分;以上1-2项合计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项“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中的评分内容中删除项目安全主管与清洁领班的相关内容,修改为“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须为自有员工:1、项目人事主管(仅限一人,本项最高65分)(1)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得65分。2、厨工人员(本项最高35分)(1)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三级/高级(或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0分;(2)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或以上)面点师证书每提供1人得5分;(3)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或以上)烹调师证书每提供1人得5分。注:以上项合计最高得100分,如同一人满足项多项条件的,不重复计分,以得分最高的条件计分。”
三、删除评分项“荣誉情况”,评分项“食品安全及公众责任险”的权重由6分调整为8分。
四、招标文件“★四、商务要求”中的“五、考核办法”中的“(1)考核办法:每次评分合格标准为80分,如三次达不到80分终止合同。考核标准中标后由采购人提供。”修改为“(1)考核办法:每次评分合格标准为90分,如三次达不到90分终止合同。考核标准中标后由采购人提供。”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以上修改详见最新招标(采购)文件,****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后下载最新招标(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石岩街道爱群路行政执法大楼6楼
联系方式:****1166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宝****社区**东路40号
联系方式:0755-****3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工
电话:0755-****5417

****中心
****
2026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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