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十四届靖州杨梅节活动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6-03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2026年第十四届靖州杨梅节活动采购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第十四届靖州杨梅节活动
3、采购计划编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2026年第十四届靖州杨梅节活动开幕式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玖拾壹万伍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1 | **** | 2026年第十四届靖州杨梅节活动 | / | 详见合同附件 | / | 1 | 项 | 详见合同附件 | ****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及地点
合同履行日期:2026年6月1日-6月30日(最终时间以甲方确认为准 )
地点:**县
四、付款方式:1、在本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即人民币 玖拾伍万柒仟伍佰元整(¥957500.00)作为首期款。2、在 2026年第十四届靖州杨梅节活动 执行前三个工作日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 伍拾柒万肆任伍佰元整 (¥574500.00)。3、在2026年第十四届靖州杨梅节活动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叁拾捌万叁仟元整 (¥383000.00)作为尾款完成结算。4、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 开具内容必须与本合同服务内容一致)。若甲方未收到符合要求的发 票,有权延期支付款项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5、本合同项下活动执行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组织验收, 验收标准以本合同、附件及甲方书面确认的最终方案为准。验收合格 的,双方签署《验收合格单》;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 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 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合同款项,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尾款应在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 6 月1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 **** 乙 方: ****
法定代表人:张力丹 法定代表人:陈静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182****0777 电 话: 183****9567
传真:/ 传 真:/
地址:**县异溪南路168号 地址:**省**市**区白沙路207号天机大厦第7层705房
开户银行:****公司****广场支行
帐 号:731********00001
其他补充事宜: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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