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4********1981795/2026-01028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6-06-03 |
| 名称: | 关于**县园洲镇****联合社厂区总平面方案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6-03 | |
| 主题词: | |||
我局收到**县园洲镇****联合社报审的厂区总平面方案位于**县园洲镇**智能装备产业园产城二路东侧地段,《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5)**县不动产权第****456号,面积49507平方米。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县园洲镇****联合社厂区总平面方案审查
建设项目内容:该项目由2栋2层厂房、1栋2层(局部3层)厂房、1栋7层宿舍楼和1栋6层研发楼组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49507平方米,计算指标用地面积495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9604.29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79604.2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2316.3平方米,建筑系数65.28%,绿地率10.24%,容积率1.608。工业项目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面积1482平方米(占总用地面积的2.99%);建筑面积10447.14平方米(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3.12%)。工业项目所需的研发楼建筑面积9083.49平方米,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1.41%。机动车停车位375个,非机动车位52个。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现场和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联系方式。该公示文件为核发行政许可的批前公示,根据《**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办法(试行)》规定,主要技术指标的审核比对只进行形式审查,后续应以核发许可证为准。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75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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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