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棚基本情况
1.大棚位置:**县格当乡曾求村
2.大棚概况:本次公开招租温室大棚共计10座,总租赁面积2790.7平方米,为村集体自有经营性资产,配套基础设施齐全,适合开展果蔬种植、育苗培育、特色农业等合规农业经营项目。
二、租赁期限与租金
1.租赁期限:租赁租期最低1年,最长不超过5年。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承租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续租权,续租需按本次招租流程重新报备审核。
2.租金标准:本次租金实行面议方式,无固定公示单价。最终成交租金以双方实地洽谈结果为基础,****政府综合评议结果核定。租赁期间的具体租金标准、付款周期、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押金规则及其他相关费用细则,均以双方最终签订的正式《温室大棚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均可报名参与本次招租:
1.自然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违法违纪、失信违约等不良记录,信誉优良;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社会组织需依法完成工商注册及相关备案手续,经营状态稳定、资信良好,无经营异常、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范、**县属地管理规定及曾求村村规民约,无违规经营、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3.具备与大棚经营项目相匹配的运营经验、专业能力及经济实力,能够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及经营期间产生的各类杂费,具备独立承担经营风险的能力。
4.拟定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态环保要求、安全生产规定及格当乡乡村产业发展整体规划,无违规经营、环保风险、安全隐患等问题。
四、报名时间及租赁流程
1.报名时间:自2026年6月3日起,长期有效,额满即止
2.报名地点:****政府
3.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提交,不予退回,材料须真实、完整、有效)
4.个人报名: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个体工商户报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额外提供正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所有报名主体通用材料:详细的大棚经营项目计划书(含使用方案、经营规划、产业效益、就业带动等内容)、租金按时足额缴纳书面承诺书。所有报名材料须真实、完整、有效,一式两份,提交后不予退回。
7.遴选方式:本次招租坚持“公开报名、综合评议、择优录取”的原则,不单纯以租金高低作为遴选标准。****政府****小组,结合报名主体的资信状况、经营方案可行性、租金报价、项目适配性、属地就业带动、乡村产业助力效益等多项指标开展综合评审。
同等评审条件下,本村村民、能够带动本地群众就业、助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社会效益良好的经营项目及报名主体优先入选。若合格报名人数大于1名,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协商议价或公开竞价;若仅有1名合格报名主体,经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办理租赁签约手续。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及相关约定
1.租赁期间,大棚经营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耗材费等全部经营性杂费,均由承租方自行全额承担。承租方负责大棚日常保洁、日常巡查、简易维护与修缮工作,确保大棚主体结构、配套设施完好无损。如需开展装修、结构改造、设备增减、管线调整等施工工作,须提前提交详细施工方案,经出租方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严禁未经许可擅自改动大棚主体及配套设施结构。
2.租赁期满前1个月,承租方有意续租的,****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续租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优先参与续租遴选。租赁期满未提交续租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续租资格,承租方须在租期届满之日前清空大棚所有私人物品、结清全部费用,完好、整洁交还大棚及配套设施。
3.承租方须严格按照本公告及正式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合规使用大棚,严禁擅自改变经营用途、严禁私自转租、分租、转借、转包大棚,严禁利用承租大棚从事违法违规、易燃易爆、污染环境等各类禁止性经营活动。
4.租赁经营期间,承租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消防安全责任、民事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各项防护管理工作。
5.承租方须积极配合乡、村两级日常监督管理、检查督导、政策落实等工作,严格遵守属地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村集体资产权益及乡村整体环境。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为公开招租邀约,不构成任何合同要约,不作为租赁合同组成部分,双方最终权利、义务、租赁权责均以正式签订的《温室大棚租赁合同》为准。
2.本次公开招租全程免费,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资料费、初审费等相关费用。凡报名提交材料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及承租资格,已签订合同的予以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方自行承担。
3.联系电话:199****6224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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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