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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黔东南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统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标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的自由裁量权,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规划许可管理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局牵头起草了《黔东南州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有关单位、企业和各界人士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请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省**市友庄路12号********管理科(邮编:556000)。来信请注明“《黔东南州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q.com。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5日。
联系电话:0855-****121(致电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
2026.6.3黔东南州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改.docx
附件1-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示例, 供参考) XLS 工作表.xls
附件1-3: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示例, 供参考) XLS 工作表.xls
附件2:关于黔东南州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规定的起草说明(5.2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