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农贸市场**县(2010)005号地块电信、移动、联通线杆迁移项目
标的名称:****农贸市场**县(2010)005号地块电信、移动、联通线杆迁移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5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线杆迁移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论证专家听取了采购单位对项目的介绍,审阅相关资料,经论证形成论证意见如下:
****农贸市场**县(2010)005号地块土地开发利用需求,需对红线范围内涉及的通信线路进行迁移。《中华人民**国电信条例》第四十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或者迁移的,应当征得该电信设施产权人同意,由提出改动或者迁移要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改动或者迁移所需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政府第342号《**省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规定》第二十五条……确需改动或者迁移的,应当事先征求通信设施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意见,协商确定通信设施改动或者迁移事宜,并承担所需的相关费用。
本项目通信线路产权人分别为****公司****公司、****集团****公司****公司和中国****公司****公司。根据上述法规和规定,本项目实施需取得上述三家单位的同意。现根据**县通信****办公室会议纪要精神,上述三家单位同意由****实施本项目,故****为本项目的唯一实施单位。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本项目已具备了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小组合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东侧3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03日至2026年06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0572-****999
传 真:/
地 址:**省**市**县下仁公路181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联 系 人:姚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2-****257
传 真:/
地 址:**县**街22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表.pdf (1.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