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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关于年产3万吨PE双层管、3万吨纤维增强复合管及100套纤维增强复合管生产设备上下游一体化项目节能审查的申请》收悉。该项目节能报告****协会组织评审,现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该项目建****经济开发区**路与**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
三、项目总占地面积82.36亩,总建筑面积35980.23平方米,**3座厂房、1座综合楼以及配套供配电、给排水等辅助设施。配置PE双层管挤出生产线22条,边角料破碎造粒生产线3条,纤维增强复合管生产线10条,注塑机、数控机床、切割机、抛丸机、打磨机、喷漆房以及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3万吨PE双层管、3万吨纤维增强复合管及100套纤维增强复合管生产设备的生产能力,总投资21265万元。
四、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509.09吨标准煤(当量值)、2487.36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年用电量为579.75万千瓦时,折合712.51吨标准煤(当量值)、等价值1690.78吨标准煤(等价值);年用天然气65.60万立方米,折合796.58吨标准煤。PE双层管、复合管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3.31千克标准煤/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190吨标准煤/万元(可比价)。年二氧化碳排放量5217.50吨。
五、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项目设计阶段进一步细化完善节能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节能报告,落实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严格实施节能验收。项目建成投产前,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节能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报县发展改革委。分期建设、投入生产使用的项目,应分期进行节能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擅自投入生产、使用。
六、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八、县发展改革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