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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002MADG3W6Y5U | 建设单位法人:马永坤 |
| 李亚琼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 |
| ****泥湾大道与军垦大道交接处以西、军垦大道以南 |
| ****集团****公司综合能源站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19-加油、加气站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F5265-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 |
| 建设地点: | **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 ****泥湾大道与创新大道交汇处 |
| 经度:81.247810 纬度: 40.55278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25 |
| 师市环审〔2024〕4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0-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247.09 |
| 10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002MADG3W6Y5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2MA793C242U | 验收监测单位:**锡水****公司 |
| ****0100MA77QU7E95 | 竣工时间:2025-05-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2-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3-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3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位于南泥湾大道与创新大道交会处,占地面积为10033平方米。项目四周均为空地。****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1°14'51.656",北纬40°33'8.914"。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处充电区、一处加油区(6座单柱加油岛)等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处充电区、一处加油区(6座单柱加油岛)等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站房、罩棚等辅助工程,油气回收等环保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销售:汽油1328吨,柴油3599吨,充电:52.56万千瓦时 | 实际建设情况:年销售:汽油1328吨,柴油3599吨,充电:52.56万千瓦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卸油、储罐区、加油产生的废气及汽车尾气。加油站站内通过采用油气回收型加油枪;汽油系统在卸油区及储油区全部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冷凝+膜分离),同时在汽油储罐区油气回收装置设置1根高出地面4米的通气管;储罐全部采用SF双层储罐;柴油系统采用全密闭软管装卸并设置有油气回收管。采取以上措施后,确保油气处理装置处及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相关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吸污车定期清****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间,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油桶、油水混合物、废油渣、废弃膜组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废手套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要求未分类收集可全过程豁免,随生活垃圾统一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废油桶、油水混合物、废油渣、废弃膜组件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汽油储油:储油废气通过冷凝+膜分离处理后,通过4m排气筒排放。 汽油卸油:采用自流浸没式卸油方式,密闭管路卸油,并设置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收集的油气返回油罐车; 汽油加油:加油枪设置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收集的油气返回储油罐 柴油卸油:采用自流浸没式卸油方式,密闭管路卸油。 地下储油罐密闭存放,设通气管 ,加油站边界非甲烷总烃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 生活污水经厂区内玻璃钢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由****处理厂处理 采取加强运营管理,优选设备,加强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①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手套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填埋场集中处置。见附件固废转运协议 ②废润滑油、废油桶、油水混合物、废油渣、废弃膜组件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柜,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见附件危废转运协议 ①油罐采用双侧地埋式储罐,并采取防腐防渗处理; ②项目采取分区防渗,站房、站内道路路采用简单防渗; ③加油区采用一般防渗;油罐区、卸油口、设备、管道采用重点防渗; ④设置渗漏检测装置及信号远传报警装置4套,设置油罐高液位报警装置系统1套; ⑤项目涉及充电设备:电缆沟,配电柜的区域要进行整体防渗; ⑥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储罐区、埋地油管、化粪池为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要求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储罐区、埋地油管、化粪池为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要求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其他重点防渗区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6米,防渗层渗透系数<10-厘米/秒;加油区、卸油区、充电区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1.5米,防渗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处理。该项目运营期加强管理,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做好和地方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时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 实际建设情况:站内设置油品防溢措施消防设施、紧急切断系统、****消防站,并设有气体报警器以及事故池。 本企业编制完成了《****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为YSSTHJJ-2025-009。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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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玻璃钢防渗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玻璃钢防渗化粪池 | 无 |
| 1 | 油气回收装置(冷凝+膜分离) |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相关限值要求 | 已经建设 | 已经监测 |
| 1 | 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已经建设 | 厂界四周进行监测 |
| 1 |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储油罐清洗油渣,压缩机运行过程产生的油水混合物、事故状态产生的隔油****公司带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及废弃油桶、油气回收装置产生的废弃膜组件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抹布或手套,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该类废物未进行分类收集的情况下,全过程可不按危废进行管理,可随生活垃圾一起清运处置。 | 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油桶、油水混合物、废油渣、废弃膜组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废手套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要求未分类收集可全过程豁免,随生活垃圾统一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废油桶、油水混合物、废油渣、废弃膜组件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1 | 简单防渗区:站房、站内道路;一般防渗:加油区地面。重点防渗区:油罐区、卸油口、设备、管道。重点防渗区具体油罐区:埋地SF双层储油罐存储汽油和柴油,内外壳之间空隙配套在线泄漏检测仪;油罐表面作防腐、防渗、耐老化等处理。 输油管线:采用热塑性管双层管道,外管作耐油、耐腐蚀、耐老化处理,双层管系统的最低点设检漏点。 采取分区防渗,地下油罐区、埋地加油管作为重点防渗区,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地面和墙体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其中输油管线采用双层管道,并进行加强级防腐、防渗漏处理。加油区、卸油区等作为一般防渗区,采用基础铺设10cm厚三合土夯实,上层为15cm厚水泥硬化,四周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其他区域(绿化除外)作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地面硬化处理。 | 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储罐区、埋地油管、化粪池为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要求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其他重点防渗区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6米,防渗层渗透系数<10-厘米/秒;加油区、卸油区、充电区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1.5米,防渗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处理。 |
| 1 | 油品防溢措施;油罐区设置高液位报警装置,油罐容量的90%时,应能触动高液位报警装置;油料达到油罐容量的95%时,应能自动停止油料继续进罐。高液位报警装置应位于工作人员便于觉察的地点。紧急切断系统:在加油站设置紧急停止按钮3点,分别布置在现场加油区1点、综合活动室1点、便利店1点(利用电气专业全场停电按钮预留的1对无源常闭触点)。在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按下紧急停止按钮,急停信号上传至站级过程控制器,通过过程控制器实现现场设备的紧急停车,并迅速切断设备电源及关闭紧急切断阀门;事故隔油池;设集水沟,2m3事故隔油池,当加油站发生漏油事故时,通过集水沟排入事故隔油池 | 该项目运营期加强管理,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建立严格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做好和地方环境应急预案的衔接,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时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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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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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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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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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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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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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