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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31046M | 建设单位法人:王继强 |
| 李美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采油厂 |
| ****油厂2022年滚动开发建设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市**区孤岛镇 |
| 经度:118.754990 纬度: 37.85830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4-27 |
| 东环河分建审〔2022〕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7-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899 |
| 207.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31046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733454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733454G | 竣工时间:2026-02-0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com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部署新钻井93口(油井82口、注水井11口)和68口侧钻井(侧钻油井50口、侧钻注水井18口),**Φ76×5mm单井集油管线50.44km,**Φ76×9mm单井注水管线15.25km;另外配套建设消防、供配电、自控及道路等工程。项目实施后最大产油量为16.25×104t/a(第1年),最大产液为146.3×104t/a(第15年)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二期)实际建设内容:新钻井10口(其中7口油井,3口注水井)和侧钻井1口(均为油井),分布于9座井场(其中老井场5座,**井场4座),**单井集油管线700m,**掺水管线235m,**注水管线480m,**加药装置1台,另外配套建设供配电及自控等工程。验收调查间产油量0.81873×104t/a,产液量4.4154×104t/a。 |
| 石油天然气开采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各油水井相对独立。为了增加产能,避免已完工项目久试未验,****油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分期验收,项目(一期)已验收完成,本次工程为项目(二期)。实际建设油井数量占环评设计49.2%,注水井数量占环评设计20.7%,钻井总进尺占环评设计54.7%,相应配套设施进行了调整。实际产油量占环评设计的47.17%,产液量占环评设计的30.33%。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有杆泵举升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有杆泵举升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污染防治。钻井废水排入泥浆不落地装置,部分废水循环利用,剩余部分临时储存于井场废液罐内,通过罐车拉运****处理站进行处理,之后进入孤六联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施工作业废液、酸化废水由罐车拉运****处理站,再经孤六联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注水开发,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附近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注水开发,不外排;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液依托附近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用注水开发,不外排。回注地层水质须执行《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指标。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运,不外排。所有拉运处理污水需做好污水产生、运输台账。 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应严格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11号修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30号)等文件要求的环境保护防护措施,通过设置硬质围挡、蓬盖封闭、定期洒水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做好扬尘、柴油货车及非移动机械污染的防治和管理工作。运营期油井安装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油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确保井场无组织挥发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表1厂界浓度限值(硫化氢:0.06mg/m3)。 固废污染防治。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处理,钻井队固控设备(振动筛、除砂器、除泥器、离心机)分离的液相通过固液分离设备进行二次固液分离,然后利用干化设备对分离出的固相进行处理,得到钻井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建筑垃圾和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后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废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油泥砂、废沾油防渗材料、废油漆桶、废机油、废变压器油经暂存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废手套、废棉布有条件的收集至埕东联合站油泥砂贮存场,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如果不能与生活垃圾实现分类收集,符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危险废物豁免条件,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贮存须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通过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二期)施工期钻井过程中采用了“泥浆不落地”集中处置工艺,废弃泥浆(包括钻井固废和钻井废水)拉运至******公司进行压滤处理。压滤后的液相(钻井废水)管输至孤五联合站,****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无外排。施工作业废液依托孤四联合站,****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无外排;本项目未进行酸化作业,无酸化废液产生;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后洒水抑尘。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液****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采出水依托孤二、孤五、****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无外排;回注地层水质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运,无外排。所有拉运处理污水均已做好污水产生、运输台账。 项目(二期)在管线敷设、井场建设、车辆运输等施工活动中产生了少量施工扬尘。施工单位通过加强管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井场铺设防尘网,遮盖土堆和建筑材料、厂界设置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有效降低了施工扬尘对项目周围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满足《**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项目(二期)施工车辆与机械在进行施工活动时产生了少量燃油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CmHn等。经调查,施工单位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加强管理和维修保养,并燃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汽柴油,确保了燃油废气达标排放。运营期油气集输过程采用了密闭工艺,油井均已安装油套连通套管气回收装置,经监测,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限值要求;井场厂界硫化氢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限值要求。 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废弃泥浆(包括钻井固废和钻井废水)拉运至******公司进行了集中处置,将治理合格的固相用于井场垫路;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油泥砂随产随清,委托****进行处置;废变压器油、废机油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废油漆桶、废防渗材料、废含油手套、棉布委托**清博生态****公司进行处置。 项目(二期)施工期钻井采用了网电钻机,同时加强了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减少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油设备采取了底座加固、旋转设备加注润滑油,部分油井采用电潜泵,加强了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减少了对周边的影响。经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项目部分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处理地点发生变化、管道试压废水处置方式发生变化,无酸化废液产生,项目产生的废水均进行合理处置,未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进行了合理处置,降低了对周边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的风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最新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二期)不涉及排放口,不需设置采样孔口和采样检测平台。****油厂已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系统,****油厂及其上级部门每年制定环境检测计划,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油厂严格遵守了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了污染防治措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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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799.89 | 0 | 0 | 0 | 0 | 11799.89 | 0 | / |
| 1.4677 | 0 | 0 | 0 | 0 | 1.468 | 0 | / |
| 5.6479 | 0 | 17.2995 | 0 | 0 | 5.648 | 0 | / |
| 0.7371 | 0 | 0 | 0 | 0 | 0.737 | 0 | / |
| 210.686 | 0.0082 | 0 | 0 | 0 | 210.694 | 0.008 | / |
| 1 | 油套联通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 | 油套联通装置 | 已监测 |
| 1 | 低噪音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 低噪音设备 | 已监测 |
| 1 | 固废污染防治。钻井固废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处理,钻井队固控设备(振动筛、除砂器、除泥器、离心机)分离的液相通过固液分离设备进行二次固液分离,然后利用干化设备对分离出的固相进行处理,得到钻井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建筑垃圾和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全部收集后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废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油泥砂、废沾油防渗材料、废油漆桶、废机油、废变压器油经暂存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废手套、废棉布有条件的收集至埕东联合站油泥砂贮存场,并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如果不能与生活垃圾实现分类收集,符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危险废物豁免条件,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贮存须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 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废弃泥浆(包括钻井固废和钻井废水)拉运至******公司进行了集中处置,将治理合格的固相用于井场垫路;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油泥砂随产随清,委托****进行处置;废变压器油、废机油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废油漆桶、废防渗材料、废含油手套、棉布委托**清博生态****公司进行处置。 |
| 1 | 施工期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作业带范围,严格控制临时性占地面积,减少对周边生态系统影响,施工后及时恢复土壤和生态系统。 | 施工单位合理规划了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减少了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现场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减少了对地表的碾压。项目(二期)施工期各类污染物均妥善处理,未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施工现场周围生态已基本恢复。 |
|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 经调查,本项目(二期)采取了有效的井控措施,钻井期无井喷事故发生;管线加强了防腐,加强了管线监测和管理工作,加强了巡线,降低了管线泄漏风险。****油厂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进行了演练,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危害 |
| 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酸化废液:收集后拉运至孤****处理站处理,处理后进入孤六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液、采出水依托附近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管线试压废水:经沉淀后洒水降尘; 钻井废水: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废弃泥浆(包括钻井固废和钻井废水)拉运至**奥友****公司进行压滤处理。压滤后的液相(钻井废水)部分拉运****处理站预处理,****处理站处理达****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部分管输至孤五联合站,****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未外排; 施工作业废液:依托孤四联合站,****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未外排; 井下作业废液:依托孤四联合站,****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未外排; 采出液依托孤一、三、四、五、六联合站处理,分离出****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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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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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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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期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作业带范围,严格控制临时性占地面积,减少对周边生态系统影响,施工后及时恢复土壤和生态系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单位合理规划了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减少了临时占地面积。施工现场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减少了对地表的碾压。项目(二期)施工期各类污染物均妥善处理,未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施工现场周围生态已基本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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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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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最新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二期)不涉及排放口,不需设置采样孔口和采样检测平台。****油厂已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系统,****油厂及其上级部门每年制定环境检测计划,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油厂严格遵守了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了污染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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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