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发布时间:2026-06-03
一、依据《**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等相关规定,四****集团**县大米加工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设计****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批前公开公示(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
二、现将四****集团**县大米加工项目(一期)批后的行政许可予以公布,公布时间:2026年6月3日至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合格后为止。
附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2026年6月3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