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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思可源3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市迎****花园D18****服务中心)工程****经济开发区**路8****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
邮编:571152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 项目名称: | **思可源3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经济开发区****居委会**洋浦新材料产业园1号**侧,2号路西侧,北部湾大道东侧C3-01-04-1地块 |
| 环评单位: | **墣锦****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30万吨/年生物质液体燃料加氢装置,20000Nm3/h轻烃制氢装置,酸性气处理装置(包含酸性水汽提单元12t/h、溶剂再生单元25t/h、硫回收单元220t/a),配套产品储运,公用工程设施及附属设施。项目以酸化油、地沟油等废弃动植物油脂为原料,年产生物航煤年产生物航煤22.86万吨、石脑油1.05万吨,硫磺0.02万吨。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1)废气 本项目正常排放条件下,新增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预测评价叠加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浓度、叠加拟建污染源后,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区域最大值点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达标,对于仅有短期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其短期浓度叠加后均达标。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本项目不会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带来较大影响。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根据大气预测结果,厂界外所有计算点短期浓度均低于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废水 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为蒸汽扩容器废水、汽提塔底排污水、尾气吸收废水、化验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初期雨水、除盐水站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其中根据设计,蒸汽扩容器废水、汽提塔底排污水、尾气吸收废水、化验废水、初期雨水、生活****处理站预处理后在总排口与循环水站排水、除盐水站排水等****处理厂处理后深海排放。 (3)噪声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项目建成后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达标,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的现象。 (4)地下水 正常状况下,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存放间、罐区、汽车装卸区为重点防渗区进行了防腐防渗处理,管道沿线也进行了硬化防渗处理,一般不会有渗漏至地下的情景发生。非正常状况下,污水处理站渗漏,地面防渗发生破损,废水可能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根据预测结果来看,在严格落实防渗设计的前提下,本项目运营对当地地下水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同时,从泄漏概率、地面破损概率综合考虑,上述车间地面破裂渗入地下是概率很小的事件,若发生废水泄漏,应即刻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以保护地下水环境,避免发生地下水污染后长期难以修复的困境。 (5)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各项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6)土壤 通过分区防渗等措施,项目废水下渗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在落实本项目提出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本项目对当地土壤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的“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中“8.废弃物循环利用:废弃油脂等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也属于鼓励类的“五、新能源”中“3. 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物燃油(柴油、汽油、航空煤油)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中规定内容的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项目。因此,项目建设与**省产业政策相符。 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本项目属于利用废弃动植物油脂生产生物燃料,未被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禁止或许可准入类项,因此属于允许进入的领域。 与规划及**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5年版)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符合《****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及规划环评的要求。项****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编码:****),经分析,本项目符合《**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5年版)》要求。 |
| 选址合理性: | 项目以酸化油、地沟油等废弃动植物油脂为原料生产石脑油、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等产品,****开发区,本项目用地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项目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 本项目位于《****开发区石化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0-2035)》中临港石化产业片区中的石化新材料产业区,控规用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 ****开发区,根据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 |
| 清洁生产水平: | 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属于国内先进水平,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方案,使用的主要储存原料为酸化油、地沟油等废弃动植物油脂,其余仓储供外售的物料生物航煤、低凝生物柴油、加氢尾油和硫磺,不属于国家优先控制的有毒有害物质。本项目**能力利用率较高、污染物产量低,未使用“中国环境优先污染物黑名单”所列有毒化学物质,使用的化学品不属于剧毒化学品。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较高,确定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项目实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1)水污染物核定排放总量 本次评价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入外环境的总量控****处理厂出水标准进行核算。本项目排入外环境的CODcr总量为108.87t/a,氨氮总量为5.58t/a。排入外环境的总量控制****处理厂外排总量指标。 (2)大气污染物核定总量 本次项目按照设计满负荷工况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进行核算,全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30.50t/a,全厂挥发性有机物核定总量指标为52.49t/a(其中有组织4.66t/a,无组织47.83t/a)。 (3)总量来源 ****环境局《关于**思可源3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函,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处理场VOCs治理项目、炼化动力锅炉增上降低烟气污染物排放设施项目产生的削减量进行核减替代。”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1)大气环境: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生态环境厅2025年6月4日发布的《2024年**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数据,2024年**市环境空气SO2、NO2、PM2.5、PM10、CO、O3六项污染物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根据补充监测结果,补充监测因子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均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2)海洋环境:评价引用******公司编制的《****开发区、**工业园环境质量现状评估报告(2024年)》监测数据,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海域海水水质能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四类标准,海洋沉积物能满足《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第二类标准;生物质量能满足《海洋生物质量》(GB18421-2001)中的第二类标准。 (3)声环境: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统计结果可知,项目厂界昼夜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良好。 (4)地下水环境:由监测结果可知,5组pH值、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总硬度、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硫化物、氨氮、挥发酚、亚硝酸盐、氯化物、硝酸盐、硫酸盐、铜、砷、汞、六价铬、铅、镉、铁、锰、铝、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氟化物、氰化物、硼、镍、硒、锌、钼、碘化物、苯、甲苯、K+、Na+、Ca2+、Mg2+、CO32-、HCO3-、Cl-、SO42-、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石油类等45项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 (5)土壤环境:项目厂址内、外土壤各污染因子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的要求,评价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
| 环境风险控制: |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有氢气、原料油(废动植物油)、液碱、硫化氢、废机油、成品油等。本项目生产装置区、储罐区均构成重点风险源,主要风险事故为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火灾、爆炸产生次生/伴生CO的排放。 ****园区内,陆域评价范围内未分布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取水口等敏感保护目标,也无珍稀动、植物物种,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居住区。 项目生****处理站处理达到GGB31570****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设有三级防控体系,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时未达标的废水抽入事故水罐;储罐区设置围堰,雨水管沟内关键节点处设置闸门、抽水泵,管线与厂区事故池相连,万一泄漏油品或事故废水进入雨水系统,可将其抽至事故****处理站处理,阻断事故废水直接通过雨水系统进入厂外水体。 项目设定的最大可信环境风险事故,泄漏事故影响最大的为航煤储罐泄漏发生火灾产生次生污染物CO,大气CO出现超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的最远距离为1120m,出现超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的最远距离为3390m,对应的不利气象条件均为风速1.5m/s,稳定度F。 企业在严格执行的同时仍需认真做好对其他可能出现的风险的防范,以期尽可能地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 风险评价的结果表明,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项目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是可防可控的。 |
| 公众参与意见: | (1)水污染物核定排放总量 本次评价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入外环境的总量控****处理厂出水标准进行核算。本项目排入外环境的CODcr总量为108.87t/a,氨氮总量为5.58t/a。排入外环境的总量控制****处理厂外排总量指标。 (2)大气污染物核定总量 本次项目按照设计满负荷工况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进行核算,全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30.50t/a,全厂挥发性有机物核定总量指标为52.49t/a(其中有组织4.66t/a,无组织47.83t/a)。 (3)总量来源 ****环境局《关于**思可源3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函,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处理场VOCs治理项目、炼化动力锅炉增上降低烟气污染物排放设施项目产生的削减量进行核减替代。” 公众参与 本项目公众参与工作由建设单位完成,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开展相关工作。在确定环评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进行了项目环评信息首次公开,网址:https://hnsthb.****.cn/sttweb/hbcenter/qyzzhpysgsIndex.jsp 公开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在首次公示的公示期内,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环评信息公开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公众的电话咨询、电子邮件、来访及相关反馈意见。 2026年4月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通过网络、报纸及现场张贴等方式进行全文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期限为2026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21日。****生态环境厅网站进行公示,网址:https://hnsthb.****.cn/sttweb/hbcenter/qyzzhpysgsIndex.jsp;报纸公示在公众易于接触的《**特区报》上进行两次公示,公示日期分别为2026年4月15日和2026年4月16日;现场张贴在项目评****学校等易于知悉场所进行张贴。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公示信息处于公开状态,公示公开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公众通过现场、网络及书信等方式提出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