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保洁用品定点供应商选定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具体采购要求见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选定定点 单位数量 |
备注 |
| (一) |
保洁用品定点供应商选定 |
1年 (可续签1年) |
1家 |
详细采购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 说明:本项目无固定预算金额;供货期内的最终结算金额以采购人实际需要数量为准,采购人不保证服务期限内的最低采购数量或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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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下列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采购人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标书代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五、本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进入**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时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维护期间除外);标书代写
3、标书费:人民币500元整(****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4、未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应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加磋商。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磋商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及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5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三室。标书代写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5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2、开标地址:**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三室。标书代写
八、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2000元。
2、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3、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标书代写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标书代写
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响应保证金的,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5、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在完成保证金递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30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支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标书代写
九、发布采购信息的媒体为:
**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市******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om/)。
十、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单位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供应**符合资格要求。标书代写
2.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3.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4.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5.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
地 址:**市婺**白龙桥镇**南街366****中心B座13楼
联 系 人:丁天歌
联系电话:155****6712
(二)代理机构:****
地 址:**市婺****街639号美保**楼B座603楼
联系人:徐工、姜工
联系电话:0579-****0038 135****7912
监督部门:**市******集团****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9-****8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