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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3110XE | 建设单位法人:卢** |
| 杨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区北一路59****油厂 |
| ****油田滚动开发产能建设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区、****开发区 |
| 经度:118.738600 纬度: 37.525170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8-10 |
| 东环建审〔2018〕513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2026-05-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500 |
| 445.69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3110X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502MA3CNWFT9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502MA3CNWFT9G | 竣工时间:2025-12-07 |
| 2025-12-08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08 |
| 2026-04-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lof.****.com/slof/csr/hjbh/****0415/news_****0415_355****77123.s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共部署18口井(油井13口,注水井5口),其中新钻井17口,依托老井进行侧钻井1口,钻井总进尺48860m,分布于6座井场,5座**井场和1座现有井场,**单井集油管线2.4km,其中 D76×5 单井集油管线1.3km、D114×9 单井集油管线 1.1km;建8井式单井集油阀组1座,永斜 560 区块(永斜560-斜 5至斜11)井场配套建设井 口 45kW 水套加热炉 2 台,**18MPa 注水井井口装置 5 套,配水间空头1组,**D76×7单井注水管线 3.7km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共部署了14口油井,其中新钻油井8口、侧钻油井6口,分布于12座老井场。**了φ76×4mm单井集油管线共0.372km、φ68×4mm单井集油管线共2.465km,共2.837km。 |
| 项目分批开发,分批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钻井工程、集输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钻井工程、集输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水套加热炉燃用伴生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8米,废气达到《**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及超低排放第2号修改单(鲁质监标发[2016)46号)标准限值要求。油气集输过程须采用密闭工艺;在油井井口设置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送入集油干线。厂界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施工期间产生的作业废液送至永一联 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钻井废水、压裂废液、酸化****处理站处理后,再经永一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废水全部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得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沉淀处理经检测达到地表水五类水方可后就近排放,但禁止排入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水体。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清掏用做农肥。 运营期的采油污水、作业废液和闭井期的清管废水送至永一联合站处理后全部回注地层,不得外排 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 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布局钻井现场 确保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行期间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修井作业在夜间不得施工,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钻井现场应设置泥浆池,池内铺设 厚度大于0.5mm、防渗系数小于1×10-7cm/s的防渗膜,废弃泥浆和钻井废弃岩屑,临时贮存于泥浆池中,完井后采用就地固化、泥浆不落地或异地固化后覆土填埋处置措施。 油泥砂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临时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采取对井喷、伴生气、管道破裂或 穿孔导致泄漏防控措施。制定环境风险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有效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危害。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 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永久占地面积。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经调查,施工期按照现行《**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11号修订)严格控制了扬尘污染,采取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洒水降尘、遮盖土堆和建筑材料、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大风天停止作业、合理设计车辆运输路线等措施,施工扬尘未对项目周围环境空气造成不利影响 1、本期工程采油井口加装了油套连通装置。油井采用全密闭集输工艺。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各项措施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2、本次二期工程不涉及水套加热炉,不产生相关废气 1、完井时洗井产生的施工作业废液,从井口返排后收集至现场废液罐中,由施工单位通过罐车****处理站进行了预处理,再进入了永一****处理站,最终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对应储层空气渗透率水质标准后已全部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 2、本期工程未开展酸化和压裂作业,未产生酸化返排液、压裂返排液;本期工程钻井施工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循环利用,施工结束后钻井固废(废弃泥浆+岩屑)由“泥浆不落地”处置单位拉运进行进一步固液分离,分离出的废水按照处置单位环评批复要求处理; 3、本期工程管道试压均采用清洁水,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了循环利用,管道试压废水产生量较少,试压结束后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未外排至施工场地外环境; 4、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至施工现场设置的环保厕所内,未直接外排于区域环境中 运营期采出****处理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对应储层空气渗透率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 验收期间未进行井下作业,后期若产生井下作业废水,****处理站处理,不直接外排至外环境 施工期选用了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了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合理布局了钻井现场,施工期间未收到环保投诉 验收调查期间尚未开展井下作业。根据验收监测结果,井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1、本期工程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委托“泥浆不落地”处置单位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出固废按照不落地处置单位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处置。 2、施工废料临时暂存在施工作业区内,采取遮盖和围挡措施,建筑垃圾已尽量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已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建筑垃圾用于井场及道路铺设。 运营****采油厂已与有资质单位完成了处置合同的签订,危险废物的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等要求执行 施工期间、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生井喷、管道破裂等事故,****油厂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主管部门完成备案,配备了应急物资,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生管道破裂、穿孔等环境污染事故 1、本期工程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本次全部依托老井场减少新增占地,管线施工严格控制作业带宽度,减少对周围植被破坏; 2、实际提高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对周围环境影响; 3、施工期各类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直接外排于外环境,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验收期间,周围植被恢复良好 |
| ①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钻井废水处置去向; ②二期工程未开展酸化作业,未产生酸化返排液; ③二期生活污水由旱厕变更为临时环保厕所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报告表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项目井场50米,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输油管道必须严格按照《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14)要求进行施工,进一步优化管线路由,避让居民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 实际建设情况:1、本期工程井场周围50m内无居住区; 2、本次二期不涉及加热炉,不涉及排放口建设; 3、输油管道严格按照《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14)要求进行施工,实际管线路由周围200m内无敏感目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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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施工期间产生的作业废液送至永一联 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钻井废水、压裂废液、酸化****处理站处理后,再经永一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废水全部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1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得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沉淀处理经检测达到地表水五类水方可后就近排放,但禁止排入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水体。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清掏用做农肥。运营期的采油污水、作业废液和闭井期的清管废水送至永一联合站处理后全部回注地层,不得外排。 | 1、完井时洗井产生的施工作业废液,从井口返排后收集至现场废液罐中,由施工单位通过罐车****处理站进行了预处理,再进入了永一****处理站,最终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对应储层空气渗透率水质标准后已全部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 2、本期工程未开展酸化和压裂作业,未产生酸化返排液、压裂返排液;本期工程钻井施工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废水循环利用,施工结束后钻井固废(废弃泥浆+岩屑)由“泥浆不落地”处置单位拉运进行进一步固液分离,分离出的废水按照处置单位环评批复要求处理; 3、本期工程管道试压均采用清洁水,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了循环利用,管道试压废水产生量较少,试压结束后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未外排至施工场地外环境; 4、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至施工现场设置的环保厕所内,未直接外排于区域环境中。运营期采出****处理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对应储层空气渗透率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 验收期间未进行井下作业,后期若产生井下作业废水,****处理站处理,不直接外排至外环境 |
| 1 | 钻井现场应设置泥浆池,池内铺设 厚度大于0.5mm、防渗系数小于1×10-7cm/s的防渗膜,废弃泥浆和钻井废弃岩屑,临时贮存于泥浆池中,完井后采用就地固化、泥浆不落地或异地固化后覆土填埋处置措施。油泥砂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临时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 1、本期工程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委托“泥浆不落地”处置单位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出固废按照不落地处置单位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处置。 2、施工废料临时暂存在施工作业区内,采取遮盖和围挡措施,建筑垃圾已尽量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已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建筑垃圾用于井场及道路铺设。运营****采油厂已与有资质单位完成了处置合同的签订,危险废物的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8]109号)等要求执行 |
| 1 |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 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永久占地面积。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1、本期工程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本次全部依托老井场减少新增占地,管线施工严格控制作业带宽度,减少对周围植被破坏; 2、实际提高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对周围环境影响; 3、施工期各类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直接外排于外环境,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验收期间,周围植被恢复良好 |
| 1 | 采取对井喷、伴生气、管道破裂或 穿孔导致泄漏防控措施。制定环境风险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有效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减轻事故危害。 | 施工期间、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生井喷、管道破裂等事故,****油厂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主管部门完成备案,配备了应急物资,定期进行应急演练,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生管道破裂、穿孔等环境污染事故 |
| 永一联合站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永一联合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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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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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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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 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永久占地面积。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在时间与空间上的累积与拥挤效应。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本期工程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本次全部依托老井场减少新增占地,管线施工严格控制作业带宽度,减少对周围植被破坏; 2、实际提高施工效率,减少工程对周围环境影响; 3、施工期各类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直接外排于外环境,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验收期间,周围植被恢复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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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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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表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项目井场50米,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输油管道必须严格按照《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14)要求进行施工,进一步优化管线路由,避让居民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本期工程井场周围50m内无居住区; 2、本次二期不涉及加热炉,不涉及排放口建设; 3、输油管道严格按照《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3-2014)要求进行施工,实际管线路由周围200m内无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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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