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泽镇舜新中路452号(盛泽镇舜湖饭店)场地五年期租赁权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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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泽镇舜新中路452****饭店)场地五年期租赁权交易公告


公告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盛泽镇舜新中路452****饭店)场地五年期租赁权
委托方 ****
内部决策情况:**市吴****集团有限公司审批同意租赁。
挂牌起始日期 2026年06月03日 挂牌终止日期 2026年06月17日
标的资产看样:看样联系人 祖国光 150****9588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1、挂牌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6: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2026年6月17日)下午4点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报名地址:****车站北侧二楼,报名时间9:00--16:00(不含节假日),咨询电话:祖国光150****9588)。3、有意参加竞买者须凭有效证件(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公司凭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加盖公章)来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予办理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5、拍租方式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网站:https://paimai.****.cn,搜索并进入****公司)。
资产基本情况
土地面积 4913.1㎡ 使用人 以拍卖成交确定
规划用途:划拨城镇住宅
土地证编号 苏(2025)号**市**区不动产权第****265号
起拍价 147393.0元 是否抵押
租的年限 五年 使用现状 闲置
详细描述:1、出租场地土地性质为划拨城镇住宅用地,使用面积数据具体以现状为准。2、场地按照现状进行租赁,目前场地内无建筑地面无硬化。3、场地内无用水、用电、通信等设施,承租方租赁期间需自行办理。4、租赁期内须合法有证经营,且须符合相关部门规定,场地用途仅限临时停车、临时堆放无污染及无危险物品、临时活动场地或临时办公,禁止进行工业生产、商业经营、餐饮、不得堆放危险品(易燃、易爆、化工产品)、搭建永久建筑,承租方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确认拟用用途是否符合各项法律法规要求须有证合法经营使用。5、经营期间涉及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税费、营业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6、履约保证金(含水电)为首年成交年租金的20%,作为“场地现状使用、经营信誉保证金及租赁押金”使用,用于弥补该标的租赁期满后可能存在的承租方所欠水、电、迟延搬迁、违约赔偿等相关费用。
其他披露事项:无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底价 147393.0元 租金支付要求 五年租金一次性支付
租金调整方式 租金前三年不变,后续年度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逐年递增5% 履约保证金 按首年度成交年租金20%收取
使用用途及要求:按现状使用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出租场地土地性质为划拨城镇住宅用地,使用面积数据具体以现状为准。2、场地按照现状进行租赁,目前场地内无建筑地面无硬化。3、场地内无用水、用电、通信等设施,承租方租赁期间需自行办理。4、租赁期内须合法有证经营,且须符合相关部门规定,场地用途仅限临时停车、临时堆放无污染及无危险物品、临时活动场地或临时办公,禁止进行工业生产、商业经营、餐饮、不得堆放危险品(易燃、易爆、化工产品)、搭建永久建筑,承租方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确认拟用用途是否符合各项法律法规要求须有证合法经营使用。5、经营期间涉及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税费、营业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6、履约保证金(含水电)为首年成交年租金的20%,作为“场地现状使用、经营信誉保证金及租赁押金”使用,用于弥补该标的租赁期满后可能存在的承租方所欠水、电、迟延搬迁、违约赔偿等相关费用。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与委托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具体以委托方通知时间为准,最终承租方还应将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按约定足额缴纳至委托方账户。 2、为确保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缴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承诺: 非因委托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偿: ①意向承租方缴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的。②在拍卖过程中,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场地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的,需要作出以下承诺: ①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政府有关部门规定。②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相关部门)例行检查工作。③合同终止时, 应恢复场地原状,逾期7日以上未恢复原状的,委托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追就承租方相关责任。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挂牌期间应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缴纳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因素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的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审慎决策。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03
招标公告
盛泽镇舜新中路452号(盛泽镇舜湖饭店)场地五年期租赁权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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