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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局向我局申报了**县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县****中心,我局按程序****委员会专家进行了咨询,设计单位已修改完善,现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位置
本项目位于**县**镇北滨**路。
二、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该项目用地面积47938.80平方米(约合71.91亩)。容积率≤2.0,建筑密度≤35%。
三、设计方案中的主要内容及指标
本期**县****中心一栋,建筑面积3200㎡,地上3层,建筑高度18.30m,框架结构。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防水等级为一级,建筑设计工作年限50年。配套建设相应的设备购置、室外硬化、绿化、三网等附属工程,同时实施县域医共体信息化互联互通工程等。
方案指标:建筑密度15.76%,容积率0.78,绿地率35%,建筑高度14.4米。
公示时间:7天,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0日。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行政许可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局120室(单位需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方案及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地址:**省**县**镇西街29号政府二号统办楼一楼
联系电话:0930-****642(传真:0930-****143)
邮编:731300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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