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518、0873—****054****中心1楼C****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518
邮编:661199
| 项目名称 | 红田光伏发电项目220kV输电线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省**州**县 | 建设单位 | **** |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1回220kV线路起于红田升压站,止于220kV红惠线#45塔,起点出线间隔利用红田升压站预留间隔,无需**出线间隔,进线间隔利用220kV红惠线#45塔断开后的进线间隔,无需**进线间隔。本期**线路全长11.899km,采用单回路架空架设,共**杆塔32基。 |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现已施工完毕,正在调试阶段,暂未投入运行,本次评价对施工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进行回顾性分析。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一般区域生态影响的保护措施 1.植被保护措施 在施工开挖前,剥离并妥善保存了施工占地区的表土,施工结束后用于植被恢复。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活动范围进行施工,经现场调查,项目施工期部分塔基及临时占地处存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少量建筑垃圾,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施工场地的生活垃圾清理打包,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站处置,少量建筑垃圾****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并进行生态恢复,尽可能恢复原状地貌,并加强对沿线植被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 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了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施工期间未发生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施工期间还在场地周围设置了围挡,未发生野生动物误入施工区造成动物伤亡的事故。 3.土壤扰动防治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及开挖量,施工时基础开挖土石方均采取回填方式妥善处置,未产生弃方。施工期间做好了表土剥离与临时堆存,施工前对塔基施工区临时占地、牵张场临时占地表层土进行了剥离,用于后期植被恢复覆土,设置了表土临时堆场,表土堆放过程中需采取了拦挡、临时苫盖措施,有效防止表土流失。 经采取以上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二)占用省级公益林的保护措施 本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违规占用省级公益林的情形,建设及运行期间,建设单位仅对施工扰动区域采取了简易场地平整、临时堆土苫盖、局部植被补植等基础防护措施,严格控制了施工作业带范围,尽量减少了对周边公益林植被的碾压与损毁,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初步迹地清理,未发生重大林地破坏、水土流失及生态安全事件。 但对照《**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项目生态保护措施存在明显缺失与不足。为彻底消减项目未批先建及占用省级公益林产生的生态影响,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本次回顾性评价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林业管理及生态环境相关规定,限期完成省级公益林占用、林地使用审核审批全部法定手续。 2.对项目占用及扰动的省级公益林区段、塔基周边、施工便道、临时占地、边坡裸露区域开展全覆盖生态整治。清除施工残留建筑垃圾与硬化层,对扰动土壤进行覆土改良,优先选用区域原生乡土乔、灌、草物种进行补植复绿,优化植被群落结构,强化抚育管护,确保植被覆盖度、林地质量逐步恢复至公益林管控要求。 3.严格执行林地占用占补平衡制度,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原则,在县域范围内落实等额、同质的省级公益林异地补植与生态修复工程,确保区域公益林总面积、生态质量、生态功能不降低,全面履行林地占用生态补偿与修复责任。 4.项目运行期严格禁止在公益林范围内新增占地、擅自采伐林木、倾倒废弃物及开展非必要施工作业,线路巡检、维护优先采用无人机等非接触式作业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公益林的扰动;在公益林区段设置生态保护警示标志,加强运维人员生态保护培训,严禁人为损毁林地、破坏植被及惊扰野生动物的行为。 二、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单位所使用的主要施工机械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及时维修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 2.对施工区外部采用了围挡,减轻了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3.昼间施工限制使用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未在夜间(22:00到次日6:00)施工。 4.施工期在居民区附近采取了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禁止夜间运输等措施。 通过以上控制措施,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32-2025)中的标准要求。 三、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扬尘治理措施 (1)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 (2)施工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未在现场搅拌。 (3)施工现场建立了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扬尘排放能够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因此未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2.机械燃油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相对较少,对周边影响程度及范围较小,采取限制超载、限制超速等措施,大大降低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机械施工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每个塔基施工场地设置一个1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及生产,不外排。 2.施工场地料场四周修建截水排水沟,并在出口设置沉砂池,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经沉砂池沉淀后优先考虑回用于施工路段路面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等,其余部分排放至周边沟渠。 3.施工人员租赁周边居民空闲房屋,其生活污水利用租赁户家中的旱厕或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4.本项目采用架空线路跨越大河,但在河道范围内不设塔杆,无永久及临时占地。施工期间为保护地表水环境不受影响,本项目在施工期间严格控制了施工活动区域,施工期间未向河道内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未向河道内排放废水,经现场踏勘,本项目建设未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的影响较小。 五、施工期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依托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理。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得随意丢弃,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塔基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 经现场调查,项目施工期部分塔基及临时占地处存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少量建筑垃圾,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施工场地的生活垃圾清理打包,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站处置,少量建筑垃圾****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 六、施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严格按照项目总设计说明书进行施工,有效地减小电磁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2.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3.线路安装醒目标识,避免发生鸟撞情况。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周边生态影响较小。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 定期对线路进行巡逻检修,确保运行良好。 三、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线路运维人员定期巡线过程中,应避免在沿线水体附近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随意丢弃废弃物和排放生活污水,防止对水质产生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投运后,线路运行不会产生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仅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旧材料等,这些废弃物主要是更换的金具、绝缘子、螺丝钉等铁质材料,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进入外环境。 线路运行期对影响线路的超高树枝进行修剪,产生的废树枝及时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理,严禁露天焚烧。 五、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经环评对设计导线对地高度对通过或经过居民区、交叉跨越处预测分析,当严格按设计的导线对地高度进行架设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工频电磁场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 2.运营过程中保持导线表面光滑,以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 3.架空输电线路铁塔醒目位置张贴警示和电磁防护标志,提醒无关人员禁止靠近。在居民区附近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输电线路跨越非居民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避免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高电磁场区域。 4.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尽量避免沿线居民在线路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民房。 |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
| 一、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所在地2024年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对应的环境功能区为二类区。 项目的施工扬尘通过遮挡、覆盖、洒水等措施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机械燃油废气主要由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产生,产生量较小,所含污染物主要为CO、NOx、HC等,呈无组织排放。经风力扩散、稀释后,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运行期无废气产生。 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输电线路工程施工人员依托附近村庄生活设施,不在现场设施工营地,施工现场仅产生少量清洗废水,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混凝土养护废水在建筑物表面及附近硬化场地自然挥发。输电线路塔基浇筑产生的设备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塔基混凝土搅拌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运行期无废水产生。 三、环境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二类区标准限值60dB(A)的要求。建设单位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施工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同时,项目采取人力施工,施工时间较短,施工完成后影响将会消除,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四、固体废物处置及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各个施工点的施工人员收集打包,离场时随车拉走,带出施工现场,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站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复耕和复绿,能做到内部平衡。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回用于场地、道路、基础的回填,不产生弃渣。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固废100%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五、电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预测地面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处10kV/m、100μT的限值要求;线路下相导线对地面距离为8.0m时,预测地面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kV/m、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因此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电磁环境影响较小。 六、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施工活动主要集中在塔基附近区域,其影响也主要集中在塔基周围。施工期场地平整、材料运输及塔基开挖等施工活动会使局部地表受到破坏,导致局部地表水分、土壤等非生物环境改变以及原有地表植被消失或扰动,会导致部分生活在地表土壤中的生物缺乏生存、穴居和繁衍的庇护地而逐渐消亡,但其影响仅局限于塔基周围和临时扰动区域。随着施工期结束,故本项目施工期对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影响较小。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无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 | ||||||
| 拟审批意见 | / | ||||||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机关填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