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之规定,结合《****办公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5〕33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开展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并形成了修订成果。为保证本次修订成果的公开、透明,根据有关规定,现对修订成果予以批前公示,最终修订成果以省、****政府正式批复文件为准。公示期为2026年6月2日起至2026年6月10日。广大群众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带上有效证件到我局反映。
地址:四****政务中心三栋五楼****
联系人:蒋佳洛
联系电话:138****4146
附件: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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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日
附件
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
一、基准时点
本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对应的基准时点为2026年1月1日起,有效期为3年。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
本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比例为4:6。
三、区片综合地价修订结果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其他补偿费用,本次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结果详见下表:
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结果表
| 区片编号 | 实施范围 | 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 备注 | |
| 乡(镇、街道) | ****社区) | |||
| Ⅰ | 松新镇 | ****社区、南苑社区、碧窝村、马桑坪村、上游村、塘河村、五一村 | 61100 |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的构成比例为4:6 |
| 竹寿镇 | ****社区、**村、**村 | |||
| 华弹镇 | **社区、**村、**村、水塘村、铜厂村、武星村、先锋村 | |||
| 白鹤滩镇 | **村、六城村、**村 | |||
| **镇 | 花棚社区、****社区、庆华村、新场村、迎丰村 | |||
| 骑骡沟镇 | 正坝村 | |||
| 跑马镇 | 坝头村 | |||
| 幸福镇 | 顺河村、月塘村 | |||
| **镇 | **村、后山村、码口村、披砂村、小田坝村、桃花村、天鹤村、梓油村、****社区 | |||
| Ⅱ | 松新镇 | 团结村 | 52200 | |
| 竹寿镇 | **村、田坝村、中村村、联合村、长征村、**村、卫星村、新街村、幸福村 | |||
| 西瑶镇 | 把口村、拉落村、前卫村、水库村、高峰村 | |||
| 骑骡沟镇 | 五四村 | |||
| 跑马镇 | 湾子村 | |||
| 幸福镇 | 茶岭村、石笋村 | |||
| 石梨镇 | 石梨社区、**村、**村、**村、砖房村、鲁**村 | |||
| 俱乐镇 | 红岩村、柳树村、青龙村、中心村、大梁村 | |||
| 六铁镇 | 树基村 | |||
| Ⅲ | 松新镇 | **村、龙洞河村、子各村 | 44800 | |
| 白鹤滩镇 | 杉木箐村、**村 | |||
| 骑骡沟镇 | 果木村、红梁村 | |||
| 跑马镇 | 八岩村、菲地村、四大块村 | |||
| 幸福镇 | 花椒村 | |||
| 石梨镇 | 梁子村 | |||
| 六铁镇 | 岔河村、关坪村、中坪村、李子坪村 | |||
| 俱乐镇 | 漆树村、湾地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