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年产电机1100万台扩产技术改造项目(一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电机1100万台扩产技术改造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
3.验收服务单位:****
4.验收生产概况:********开发区民园路9号(其中,****中心位于东经113°31’52.796”,北纬22°33’55.636”;****中心位于东经113°31’47.565",北纬22°33’56.006”)。扩建项目(一期)总投资为3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用地面积1427.33m2(本次新增部分),建筑面积为5471.36m2(本次新增部分)。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开发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浸漆、烘干工序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及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TVOC、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废气经设备密闭、管道直连+进出口集气罩进行收集,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5高空达标排放
3. 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必要的减震和减噪声处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等,降低噪声的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有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废包装物、金属边角料、废漆包线、废漆皮、不合格的废塑料、五金件,收集暂存后定期交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市****公司处理。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个工作日内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网站留言、电话、邮箱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联系人:林洛文
电话:130****2440
邮箱:****@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
验收报告详见附件内容。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6月3日至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