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万硕光电年产3500万件光学模组产品**项目(一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万硕光电年产3500万件光学模组产品**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
3.验收服务单位:****
4.验收生产概况:万硕光电年产3500万件光学模组产品**项****开发区**路1号(东经:113°26′18.469",北纬:22°34′33.982")。项目(一期)总投资为9000万元,环保投资280万元,总用地面积6666.79m2,建筑面积为23500m2。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1、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道排入**市珍****公司处理;清洗产生的除油槽除油废液、洗剂槽清洗废液和湿式作业废液经隔油隔渣+物化预处理后,汇入生产废水(市水槽清洗废水、纯水洗废水、喷淋式清洗线清洗废水)中,两者混合后经生化工艺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至**市珍****公司集中处理;浓水和反冲洗废水经市政管道排入**市珍****公司。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烘料、注塑成型废气的主要污染物是非甲烷总烃、酚类、氯苯类、二氯甲烷和臭气浓度。废气通过房间密闭和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5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点胶、固化/晾干、清洁废气经房间密闭、管道收集,焊锡废气经密闭房间收集后汇集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50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3. 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噪,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等,降低噪声的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有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物(二氧化硅、五氧化三钛、PC塑料粒、金刚砂、锡线)、废RO膜、废石英砂、废模具、玻璃边角料、废模仁胚料、废布袋和收集的粉尘,收集暂存后定期交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市****公司处理。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个工作日内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网站留言、电话、邮箱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联系人:林洛文
电话:130****2440
邮箱:****@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
验收报告详见附件内容。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6月3日至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