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国咨-竞争性磋商-******发展中心购买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
一、采购条件
受****委托,****对2026-THXM041******发展中心购买服务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92.5万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采购包01: 项目名称:******发展中心购买服务,采购预算:92.5万元,项目内容:******发展中心购买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01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1、单位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标截止时间的****机关/****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 ②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小组查询结果为准;⑦本磋商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 9、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报价。 注: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第五章首次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标书代写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6-06-03 08:30:00】到【2026-06-10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01人民币50元;
********门市**区高崎南五路222****广场2号楼11层1118室),现场购买或邮寄、邮件购买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06-16 09:30:00】标书代写
2、递交方式及地点: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门市**区高崎南五路222****广场2号楼11层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06-16 09:30:00】标书代写
2、开启地点:****门市**区高崎南五路222****广场2号楼11层会议室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址:****门市**区体育路2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92-****328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门市**区高崎南五路222****广场2号楼11层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