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零星修缮采购项目定点供应商征集比选公告
****学校2026年度正常办学秩序,确保零星修缮工作及时、高效开展,经学校领导班子重要事项集体议事会议研究决定,现启动2026年度零星修缮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工作,择优确定服务供应商。本项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比选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6年度零星修缮采购项目定点供应商征集比选
2.服务期限:2026年5月-2027年5月
3.项目预算:据实结算,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
4.服务内容: 学校日常零星修缮所需材料报价:包括水电、门窗、土木等常用修缮材料,涵盖供排水系统配件、供配电系统配件、门窗配件、室外排水沟(井)等设施设备维修材料和日常养护服务。报价单价必须包含材料、运输、安装人工费用和税点,并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具体详见附件一《报价清单》)
5.中标规则: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本次零星修缮采购中标供应商。
二、项目核心要求1.****学校签订正式服务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比选报价提供修缮材料和服务,结算时以实际发生且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为准。
2.付款方式:按学期结算支付。****学校需求完成材料配送及修缮服务后,提交验收合格证明及结算资料,学校审核无误后支付对应款项。
3.合同终止情形:①年度服务费用累计达到3万元时,合同自动终止;②服务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合同终止后,学校将重新组织比选。
4.政策适配性:若本次比选相关要求与国家、省、市最新政策规定不符,学校有权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提前终止合同,并重新开展比选或采购工作,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按合同约定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持有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类别;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专业服务能力;
4.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四、比选须知1.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按本公告要求完整提交比选材料,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比选申请。
2.本次比选需至少3家及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若参与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本次比选无效,学校将重新组织比选。
3.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比选材料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五、比选流程及办法1.比选组织:****小组,负责本次比选的评审、结果确定等工作,比选过程全程公开,****小组监督。
2.比选方式:本次比选只比选单价(包含材料、运输、安装人工费用、税费等全部相关费用),比选小组对供应商资格、比选材料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审核,****小组根据综合报价确定供应商。
3.中标原则:用“最低价中标法”。在参数、质量相同下(和样品一致),综合报价最低供应商中标;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小组通过现场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最终中标供应商。
六、参与方式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6年6月8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密封****中心小学行政室。(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附件一《报价明细单》(加盖公章);
3.附件二《服务承诺函》(加盖公章);
4.附件三《诚信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材料:
(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比选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代理人参与比选的,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所有比选材料需装订成册,装入密封信封,信封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信封正面注明“****2026年度零星修缮采购项目公开比选材料”“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有一家参加本次比选,如发现多家参与,取消比选资格。
七、联系方式比选咨询联系人:许老师
咨询电话:135****489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不含节假日)
八、其他说明1.学校对本次比选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若有补充说明或变更,将通过电话通知已报名的供应商;
2.供应商参与本次比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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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