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二期配套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审批
云南-昆明-安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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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3446-202606-532858 主题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6-06-03 17:40
名 称: ****环境局拟审批《****二期配套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车间,项目,废水,地块
****环境局拟审批《****二期配套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3 17:4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二期配套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二期配套改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开发区****园区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六方****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766.02m2(含原有一期工程地块、地块1、地块2),其**有一期工程占地面积440193.81m2;地块1占地面积约559783.43m2;地块2占地面积37788.78m2。主要建设铁粉车间、压滤车间、化合车间、两个成品车间、原料仓库、综合仓库、两个磷酸罐区、双氧水罐区、化合车间废水罐区、物料输送外管等设施。项目改扩建新增1条年产16万吨磷酸铁(铁粉法)生产线。

项目总投资7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10.5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

1. 废气: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尾气。

2. 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雨季地表径流。

3. 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噪声。

4. 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二)施工期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气:场界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对施工现场适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易起尘物料采取遮盖防风措施并洒水降尘。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2. 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内设置的临时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定期清掏;建筑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雨季地表径流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回用不完的经征得有关部门许可后外排,禁止含大量泥沙或未经处理的废水排入市政管网及水体,施工现场设置拦水、截水、排水工程。

3. 噪声:控制运输车辆车速,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路线和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各类机械噪声和施工人员噪声,做到文明施工;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4. 固体废物: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

1. 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TSP、PM10、PM2.5、NOx、SO2。

2. 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及办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铁粉车间水洗喷淋塔排水、化合车间第一级压滤废水、化合车间第二级洗涤压滤废水、成品车间第三级压滤废水、成品车间水洗喷淋塔排水、磷酸铁循环冷却水、锅炉排水、软水制备浓水及反冲洗水、化验废水。

3.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压滤机、闪蒸干燥机、包装机、锅炉、风机、泵等设备噪声。

4. 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食堂泔水及隔油池废油;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铁净化渣、布袋收尘灰、水洗喷淋塔沉渣、废布袋、废包装袋;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及废油桶(HW08 900—249—08)、废试剂及废液(HW49 900—047—49)。

5.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的影响途径主要为废水、液体物料非正常下渗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运营期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途径为大气污染物沉降,以及废水或液体物料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对土壤产生影响。

6. 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包括磷酸、双氧水、天然气、废机油等,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类型为泄漏、火灾、爆炸。

(二)项目运营期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气:项目共设置4根排气筒,铁粉车间溶解反应桶铁粉投料过程会产生少量含尘废气,经反应桶顶部密闭管道收集后分别采用3套水洗喷淋塔净化处理后由1根高度不低于30m排气筒排放。项目两个间成品车间闪蒸干燥及烧成废气均采用3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合并进入1套水洗喷淋塔再次净化后,分别由高度不低于40m排气筒排放。本次改扩建项目蒸汽由原有二期工程在原有一期工程锅炉房内已安装的1台60t/h的燃气低氮锅炉供给,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工艺,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由原有1根高度43m的排气筒排放。溶解反应桶铁粉投料、闪蒸干燥及烧成产生的废气排放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源于成品车间无组织排放的包装粉尘,每间成品车间包装过程中的含尘废气通过密闭管道将含尘废气引入成品料仓内,成品料仓的含尘废气经各个料仓顶部设有的仓顶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集中进入各车间设置的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的形式在车间内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

2. 废水:项目区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项目地块1产生的铁粉车间水洗喷淋塔排水、成品车间水洗喷淋塔排水以及成品车间第三级压滤废水,全部回用于地块1铁粉车间溶解反应桶补充用水,不外排;地块2化合车间产生的第一级压滤废水、第二级洗涤压滤废水经地块2配套建成的化合车间废水罐区储罐收集暂存后通过管道输送回地块1铁粉车间回用于溶解反应桶补充用水,不外排;地块1成品车间磷酸铁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全部进入成品车间水洗喷淋塔作为补充用水,不外排;软水制备浓水及反冲洗水依托一期****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原有一期工程硫酸亚铁溶解工序,不外排;锅炉排污水依托一期工程锅炉房排水系统,进入****处理站,回用于软水制备,不外排;化验废水经原有二期工程配套已建成的1个容积不小于45m3的废水暂存池收集后,通过罐车运输至一期****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原有一期工程硫酸亚铁溶解工序,不外排。地块2初期雨水经1个容积不小于199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分批次泵至地块1**的铁粉车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园区****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外排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3. 噪声:项目采取厂房隔声,对振动性声源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 固体废物:办公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泔水及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除尘器收尘灰、水洗喷淋塔沉渣、铁净化渣、废布袋、废包装经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矿物油及废油桶(HW08 900—249—08)、废试剂及废液(HW49 900—047—49)等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铁粉车间、压滤车间、化合车间、化合车间废水罐区、磷酸罐区1、磷酸罐区2、双氧水罐区、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成品车间1、成品车间2、原料仓库、综合仓库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配电间、消防水池和水泵房、门卫室、其他路面等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同时,为监控地下水环境受污染情况,依托原有二期工程已设置的5个跟踪监测井,同时新增2个跟踪监测井,分别位于地块2化合车间废水罐区下游30m,地块2磷酸罐区下游30m。为监控土壤环境受污染情况,依托原有二期工程已设置的2个跟踪监测点,同时新增2个跟踪监测点,分别位于化合车间废水罐区下游,全厂厂界东北侧590m处,对土壤进行跟踪监测。

6. 环境风险:加强风险物质贮存、运输及生产过程的风险防范与管理,储存区要形成相对独立的区域,设置隔离带;项目地块1依托原有二期工程已建成的1个容积约为4563m3事故水池,新增用地地块2拟于地块西北侧设置1个容积不小于1380m3事故水池,用于收集地块2的事故废水。项目各罐区均设置围堰,其中磷酸罐区1,围堰容积不小于4860m3;磷酸罐区2围堰容积不小于4235m3;双氧水罐区围堰容积不小于1165 m3 ;铁粉化合车间废水罐区围堰容积不小于3866m3。及时修编事故应急预案。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二期配套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环境局

Email:****@163.com

电话/传真:0871—****5789;0871—****9810(**市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市**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6505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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