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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44MABTME0NXR | 建设单位法人:安锦香 |
| 丁成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岛经济区兴港路315号 |
| ****修造船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3-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731-C3731-金属船舶制造 |
| 建设地点: | ******岛经济区 ******岛经济区 |
| 经度:121.316667 纬度: 39.508333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16 |
| 【2024】070044〔2024〕0700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44MABTME0NXR001Q |
| 2024-12-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15812 |
| 4316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44MABTME0NX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231MA0UTF8R5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13MA11ACXD3M | 竣工时间:2025-09-20 |
| 2025-09-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4-30 |
| 2026-04-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2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本期仅改扩建了造船部分的工艺,修船工序相关工艺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成后全厂年产钢制船舶36.5艘/a(部分船型跨年),海工结构物12.5艘(座)(部分船型跨年)/a,全厂钢材加工能力为90万t/a;年修船30艘。 | 实际建设情况:建成后全厂年产钢制船舶36.5艘/a(部分船型跨年),海工结构物12.5艘(座)(部分船型跨年)/a,全厂钢材加工能力为90万t/a |
| 本期仅改扩建了造船部分的工艺,修船工序相关工艺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钢材、型材等从材料码头进入钢材堆放区;分别经预处理车间处理后运至钢材加工车间进行切割及弯曲加工,小组立车间进行部件装焊。预处理作业主要为了在钢材、型钢进入钢材堆放区后,防止钢板生锈,在预处理车间进行抛丸除锈后进行喷漆保护;随后根据钢材加工车间对钢材进行切割,分类分别进入平组车间、曲组车间,最后进入舾装车间进行船体分段作业。船体分段作业常规分段制作流程为通过切割、冷加工、小组立、中组立、大组立、总段、船坞/船台搭载和码头工程的方式施工; 制成后的分段进入涂装车间进行分段涂装;涂装好的分段进入船坞总装场地、船台总组场地进行合拢、舾装作业,然后根据船型或海洋结构物种类分别进入船台、船坞进行舾装,分别进行船舱搭载/半船压载舱强度等试验,并进行完工涂装,涂装作业主要为常规主船体分段的涂装作业、舾装作业及内场涂装作业,舾装作业设备、单元和舾装的施工采用托盘集配的形式进行;船坞内船体/海工结构物制造完成后出坞,船台上船体制造完成后在船台通过浮船坞下水。下水的船舶及海工结构物在舾装码头完成机电设备、围护系统等舾装后,进行试车,试车成功后进行试航。 试航合格的船只交付客户。 | 实际建设情况:钢材、型材等从材料码头进入钢材堆放区;分别经预处理车间处理后运至钢材加工车间进行切割及弯曲加工,小组立车间进行部件装焊。预处理作业主要为了在钢材、型钢进入钢材堆放区后,防止钢板生锈,在预处理车间进行抛丸除锈后进行喷漆保护;随后根据钢材加工车间对钢材进行切割,分类分别进入平组车间、曲组车间,最后进入舾装车间进行船体分段作业。船体分段作业常规分段制作流程为通过切割、冷加工、小组立、中组立、大组立、总段、船坞/船台搭载和码头工程的方式施工; 制成后的分段进入涂装车间进行分段涂装;涂装好的分段进入船坞总装场地、船台总组场地进行合拢、舾装作业,然后根据船型或海洋结构物种类分别进入船台、船坞进行舾装,分别进行船舱搭载/半船压载舱强度等试验,并进行完工涂装,涂装作业主要为常规主船体分段的涂装作业、舾装作业及内场涂装作业,舾装作业设备、单元和舾装的施工采用托盘集配的形式进行;船坞内船体/海工结构物制造完成后出坞,船台上船体制造完成后在船台通过浮船坞下水。下水的船舶及海工结构物在舾装码头完成机电设备、围护系统等舾装后,进行试车,试车成功后进行试航。 试航合格的船只交付客户。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2.2.1 废气 12.2.1.1 有组织废气 (1)预处理车间预处理生产线抛丸粉尘 1#预处理车间1#钢材预处理生产线抛丸工工序排放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排放; 1#预处理车间2#钢材预处理生产线抛丸工工序排放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2排放; 2#预处理车间钢材预处理生产线抛丸工序排放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3排放; 2#预处理车间钢材预处理生产线抛丸工序排放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4排放; 各预处理车间抛丸粉尘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速率严格50%)排放标准要求; (2)预处理车间喷漆废气 1#预处理车间钢材预处理生产线喷漆烘干工序排放的废气经过滤棉+高效漆雾过滤器+RTO热力焚烧工艺(TA005)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5排放; 2#预处理车间钢材预处理生产线喷漆烘干工序经过滤棉+高效漆雾过滤器+RTO热力焚烧工艺(TA006}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6排放; 预处理车间钢材预处理生产线喷漆烘干工序排气筒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计)、二甲苯、苯系物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标准要求;颗粒物、SO2、NOx满足《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3)喷砂废气 1#涂装车间喷砂1室设2套布袋除尘器(TA007、TA008)+36m高排气筒(DA007、DA008); 1#涂装车间喷砂2室设2套布袋除尘器(TA009、TA010)+36m高排气筒(DA009、DA010); 1#涂装车间喷砂3室设2套布袋除尘器(TA011、TA012)+36m高排气筒(DA011、DA012); 1#涂装车间喷砂4室设2套布袋除尘器(TA013、TA014)+36m高排气筒(DA007、DA008); 1#涂装车间喷砂5室设2套布袋除尘器(TA015、TA016)+36m高排气筒(DA015、DA016); 3#涂装车间喷砂6室设3套布袋除尘器(TA017、TA018,TA19)+30m高排气筒(DA017、DA018、DA019); 4#涂装车间喷砂7室设1套布袋除尘器(TA020)+15m高排气筒(DA020); 各喷砂车间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标准要求。 (4)涂装车间喷漆废气 2#涂装车间喷漆1/2室调漆喷漆固化工序设1套“过滤棉+四级过滤+沸石转轮+RTO热力焚烧工艺”(TA021)+25m高排气筒DA021; 2#涂装车间喷漆3/4室调漆喷漆固化工序设1套“过滤棉+四级过滤+沸石转轮+RTO热力焚烧工艺”(TA022)+25m高排气筒DA022; 2#涂装车间喷漆5/6室调漆喷漆固化工序设1套“过滤棉+四级过滤+沸石转轮+RTO热力焚烧工艺”(TA023)+25m高排气筒DA023; 2#涂装车间喷漆7/8室调漆喷漆固化工序设1套“过滤棉+四级过滤+沸石转轮+RTO热力焚烧工艺”(TA024)+25m高排气筒DA024; 3#涂装车间喷漆9/10室调漆喷漆固化工序设1套“过滤棉+四级过滤+沸石转轮+RTO热力焚烧工艺”(TA025)+30m高排气筒DA025; 本项目各涂装车间喷漆废气排气筒排放的NMHC、苯、甲苯、二甲苯、苯系物、TVOC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标准要求;颗粒物、SO2、NOx满足《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5)点补间刷漆废气 1#点补间刷漆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6)处理后经排气筒DA026排放; 2#点补间刷漆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7)处理后经排气筒DA027排放; 本项目各点补间刷漆废气排放的NMHC、苯、甲苯、二甲苯、苯系物、TVOC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标准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颗粒物满足《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6)危废贮存库挥发的NMHC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8)处理后经排气筒DA028处理后排放NMHC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7)活性炭脱附:RTO装置(TA025)设活性炭脱附废气收集装置。 12.2.1.2 无组织废气 1#预处理车间1/2#钢材预处理生产线预热工序SO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2#预处理车间3/4#钢材预处理生产线预热工序SO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新增火焰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设滤筒除尘器,共36台; 焊接烟尘新增移动焊烟净化装置,共163台; 干喷砂粉尘:新增1台雾炮; 室外喷漆:新增设置可以配套活性炭原位再生系统的移动活性炭吸附装置10个 调漆废气:新增4个调漆间,分别配备可以配套活性炭原位再生系统的活性炭吸附装置; 打磨粉尘:采用移动焊烟净化装置处理; 经预测,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SO2、NOx、二甲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喷漆工序苯系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2.2.1.3 食堂油烟 本项目各食堂均烟道均配备油烟净化器,10个食堂共配备10台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标准限值要求。 12.2.2 废水 (1)本项目排放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由厂区生活污水单独排放口经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排放的COD、氨氮、SS、BOD5、总磷、、总氮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动植物油、pH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2)修船期船上生活污水全部贮存在船上废水舱内不排放,修船完毕后船驶离陆地一定距离(3海里以外),贮存的生活污水经****设备处理后,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2018)的相关要求排放海洋,不得排放至3海里以内的海洋内。 (3)试航船舶生活污水 试航船舶回厂后试航船舶生活污水根据海事部门监管要求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4)待修船舶进出坞、造船工序完工船舶出坞后海水排海。 (5)船壳及舱室内壁高压冲洗废水 船壳冲洗废水在船坞内沉淀处理后直接排海; 待修船舶的舱室冲洗时产生船舶污油水直接从待修船舶上收集后委托具有船舶污油水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6)修船工序船舶污油水 船舶污油水主要包括修船期间从船中清理出来的机舱、油舱、泵舱、舵机舱的舱底含油废水。本项目船舶污油水协议委托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进行接收处置,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直接从待修船舶上拉走外运处置,不在本项目危废贮存库存放。 (7)船舶试航含油废水 这部分含油废水每次试航后均协议委托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通过专门污油水船进行接收处置。不在本项目危废贮存库存放。 (8)火工校正排水 钢加车间火工校正装置下方设水槽,车间设沉淀池,火工校正废水排入装置下水槽经沉淀后回用,定期捞渣,不外排。 室外火工校正工作在各室外作业场地进行,场地均为混凝土地面,火工校正工序中大部分废水蒸发,少部分遗漏至混凝土地面后自然蒸发,不外排。 (9)舱室强度试验废水 船体建成后需进行密封性试验,本项目不采用水封试验,无水封废水。 本项目舱室强度试验时舱室内无含油设施和含油废物,试验过程基本无三废产生,未受污染,试验废水用作船舶压载水,不外排。 (10)空压机循环冷却水排水 废水回用于厂区车间保洁洒水抑尘,不外排。 (11)切割机废水 切割机废水在切割机水槽中,自然蒸发,定期捞渣,不外排。 (12)厂区、车间清洁洒水扬尘及绿化用水 全部蒸发,不外排。 (13)修船期间船坞初期雨水 船坞初期雨水池设计至少收集每次降雨前15min 的雨水,收集的初期雨水经 切换阀门输送到初期雨水池暂存,根据水质监测结果确定排放方式,如检测结果符合《**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排放标准要求则通过市政管网排****处理厂处理。如不达标则做污油水送有污油水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12.2.3 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焊机、切割机、风机等设备,各声源经消声、减震处理及设备隔声、距离衰减后,可实现厂界达标,不对会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12.2.4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贮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一般固废全部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A、有组织废气 (1)预处理车间预处理生产线抛丸粉尘 1#预处理车间1#钢材预处理生产线抛丸工工序排放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排放; 1#预处理车间2#钢材预处理生产线抛丸工工序排放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后经排气筒DA041排放; 2#预处理车间钢材预处理生产线抛丸工序排放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经排气筒DA043排放; 2#预处理车间钢材预处理生产线抛丸工序排放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经排气筒DA042排放。 (2)预处理车间喷漆废气 5#预处理车间钢材预处理生产线喷漆烘干工序排放的废气经过滤棉+高效漆雾过滤器+RTO热力焚烧工艺(TA005)处理后经排气筒DA019排放; 6#预处理车间钢材预处理生产线喷漆烘干工序经过滤棉+高效漆雾过滤器+RTO热力焚烧工艺(TA006}处理后经排气筒DA018排放。 (3)喷砂废气 1#涂装车间喷砂1室设2套布袋除尘器(TA007、TA008)+36m高排气筒(DA029、DA030); 1#涂装车间喷砂2室设2套布袋除尘器(TA009、TA010)+36m高排气筒(DA031、DA032); 1#涂装车间喷砂3室设2套布袋除尘器(TA011、TA012)+36m高排气筒(DA039、DA040); 1#涂装车间喷砂4室设2套布袋除尘器(TA013、TA014)+36m高排气筒(DA037、DA038); 1#涂装车间喷砂5室设2套布袋除尘器(TA015、TA016)+36m高排气筒(DA027、DA028); 3#涂装车间喷砂6室设3套布袋除尘器(TA017、TA018,TA19)+30m高排气筒(DA033、DA034、DA035); 4#涂装车间喷砂7室设1套布袋除尘器(TA020)+15m高排气筒(DA036)。 (4)涂装车间喷漆废气 2#涂装车间喷漆1/2室调漆喷漆固化工序设1套“过滤棉+四级过滤+沸石转轮+RTO热力焚烧工艺”(TA021)+25m高排气筒DA023; 2#涂装车间喷漆3/4室调漆喷漆固化工序设1套“过滤棉+四级过滤+沸石转轮+RTO热力焚烧工艺”(TA022)+25m高排气筒DA024; 2#涂装车间喷漆5/6室调漆喷漆固化工序设1套“过滤棉+四级过滤+沸石转轮+RTO热力焚烧工艺”(TA023)+25m高排气筒DA025; 2#涂装车间喷漆7/8室调漆喷漆固化工序设1套“过滤棉+四级过滤+沸石转轮+RTO热力焚烧工艺”(TA024)+25m高排气筒DA026; 3#涂装车间喷漆9/10室调漆喷漆固化工序设1套“过滤棉+四级过滤+沸石转轮+RTO热力焚烧工艺”(TA025)+30m高排气筒DA022。 (5)点补间刷漆废气 1#点补间刷漆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6)处理后经排气筒DA020排放; 2#点补间刷漆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7)处理后经排气筒DA021排放; (6)危废贮存库挥发的NMHC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28)处理后经排气筒DA044处理后排放NMHC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7)活性炭脱附:RTO装置(TA025)设活性炭脱附废气收集装置。 B、无组织废气 1#预处理车间1/2#钢材预处理生产线预热工序SO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2#预处理车间3/4#钢材预处理生产线预热工序SO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火焰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激光切割机设滤筒除尘器,共56台; 焊接烟尘移动焊烟净化装置,共183台; 室外喷漆:设置配套活性炭原位再生系统的移动活性炭吸附装置10个; 调漆废气:4个调漆间,分别配备移动活性炭吸附装置; 打磨粉尘:采用移动焊烟净化装置处理; C、食堂油烟 各食堂均烟道均配备油烟净化器,10个食堂共配备10台油烟净化器。 (二)废水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单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线排入恒力新材料污水场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已建成的马家咀排放口排海。 (2)船舶试航含油废水 含油废水每次试航后均协议委托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通过专门污油水船进行接收处置。不在本项目危废贮存库存放。 (3)火工校正排水 钢加车间火工校正装置下方设水槽,车间设沉淀池,火工校正废水排入装置下水槽经沉淀后回用,定期捞渣,不外排。 室外火工校正工作在各室外作业场地进行,场地均为混凝土地面,火工校正工序中大部分废水蒸发,少部分遗漏至混凝土地面后自然蒸发,不外排。 (4)舱室强度试验废水 船体建成后需进行密封性试验,本项目不采用水封试验,无水封废水。 舱室强度试验时舱室内无含油设施和含油废物,试验过程基本无三废产生,未受污染,试验废水用作船舶压载水,不外排。 (5)空压机循环冷却水排水 废水回用于厂区车间保洁洒水抑尘,不外排。 (6)切割机废水 切割机废水在切割机水槽中,自然蒸发,定期捞渣,不外排。 (7)厂区、车间清洁洒水扬尘及绿化用水 全部蒸发,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为生产设备、风机等运行噪声,建设单位对产噪设备采取了基础减振处理,合理布局,将设备基础与主体基础隔开,并在基础上安装了高弹性橡胶衬垫。对风机安装了消声装置,降低气流对外辐射。 (四)固废 对于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收集垃圾,分类袋装后送往指定垃圾存放点,由环卫部门清运。 对于产生的废包装等一般工业固废,建设单位采用密闭包装袋、桶等或捆扎等方式及时包装收纳当天清运至垃圾回收点,日产日清。 各类危险废物均分类收集,依托**合规危废暂存库分类暂存,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及转移联单制度,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
| ****公司发展需要,将恒力绿色****公司原闲置锅炉房划拨给恒力****公司,恒力****公司将其改造后作为危废贮存库,改造后的危废贮存库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危废贮存库重新选址后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也未新增敏感点; (二)项目前期环评编制阶段,设备选型为通用常规型号;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结合行业设备更新迭代、安全生产规范、节能降耗及噪声管控最新要求,在不新增产能、不变更生产工艺主线、不增加原辅材料用量、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排放量的前提下,对部分老旧、高能耗、高噪声的原规划设备进行升级替换,同时配套增加备用设备(新增设备全部作为备用设备); (三)原环评中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由厂区生活污水单独排放口经市政管网****处理厂处理,实际建设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单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线排入恒力新材料污水场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已建成的马家咀排放口排海,该调整未增加污水排放量及污染物种类,监测结果符合原环评排放标准及恒力新材料污水场进水要求。 (四)原环评中修船相关工序本次验收时暂未建设,对应的事故水池及雾炮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待建成后另行组织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90.72 | 61.46 | 0 | 0 | 0 | 152.18 | 61.46 | |
| 4.27 | 6.44 | 0 | 0 | 0 | 10.71 | 6.4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41 | 0 | 0 | 0 | 0 | 0.41 | 0 | / |
| 1.28 | 0 | 0 | 0 | 0 | 1.28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预处理抛丸粉尘 | 《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 抛丸作业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抛丸废气收集后进入抛丸粉尘处理装置,捕集率100%,1#预处理车间2条生产线的抛丸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TA001、TA002)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DA041排放。2#预处理车间2条生产线的抛丸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TA003、TA004)处理后经排气筒DA043、DA042排放。 抛丸设备全密闭,捕集率100%,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均进行了运口和出口浓度、气量排放速率的监测 | |
| 2 | 预处理喷漆 | 《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 | 过滤棉+高效漆雾净化器+RTO热力焚烧工艺 | 均进行了运口和出口浓度、气量排放速率的监测 | |
| 3 | 喷砂粉尘 | 《大气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喷砂工序利用现有5个喷砂间和新增的2个喷砂间,喷砂间作业时,车间整体为密闭状态,整个车间呈负压状态。 喷砂作业时,喷砂过程中产生的金属氧化物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的方式进行捕集,1-5#喷砂间喷砂废气均分别经2套布袋除尘器+2个排气筒排放,6#喷砂室喷砂废气经3套布袋除尘器+3个排气筒达标排放,7#喷砂室经1套布袋除尘器+1个排气筒达标排放。 | 均进行了运口和出口浓度、气量排放速率的监测 | |
| 4 | 室内喷漆 |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 | 预处理车间喷漆工序采用过滤棉+高效漆雾净化器+RTO热力焚烧工艺处理喷漆废气 | 均进行了运口和出口浓度、气量排放速率的监测 | |
| 5 | 点补间刷漆、室外喷漆、危废贮存库废气治理 |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 | 点补间采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刷漆废气、危废贮存库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挥发的有机废气,船坞、码头、平台等室外作业区喷漆废气收集依托现有“集气罩+柔性管道+干式过滤棉+移动式活性炭吸附箱”收集、过滤、吸附室外喷漆废气。 | 均进行了运口和出口浓度、气量排放速率的监测 |
| 1 | 风机、空压机、打磨设备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采购过程中尽量采购低噪声设备,在传播途径上采取隔绝和吸收措施以减低噪声影响。 | 厂界设置4个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为Leq,监测频次为2天,每天昼间和夜间各监测1次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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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