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天然气供应保障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 招标人 |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509-510623-04-01-309417】FGQB-2705 号 |
||||
| 建设地点 |
**市**县 |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本项目为城市燃气供应配套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包括一套日处理量20万方的天然 气橇装液化装置,配套 LNG 槽车作为临时储存设施,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二期建设内容包括一套气化量20万方每天的LNG气化装置,一座 2000 方 LNG 全容储罐,配套新增一套日处理量20万方的天然气橇装液化装置,以及对应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48.0 |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生产服务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含安装)等招标工作。 |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6-03 00:00至2026-06-05 23:59 |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6-03 00:00至2026-06-05 23:59 |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以本项目中标的生产服务费单价再乘以**期限内5年预估产量的总生产服务费为基数,参照发改价格[2015] 299号文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相关收费标准下浮40%计算出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交纳。 (2)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人需求在定标前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中标候选人开展考察、答辩,规范出具咨询报告。 (3)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似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
||||||
| 联系人 |
邹先生 |
联系电话 |
083****056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