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项目 | 公告内容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 **市**区长青路191号三楼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 **市**区沧虹路95****银行八楼 **市**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92-****087 网址:www.xm-hc.com 邮编:361026 |
| 采购项目名称: | 社保基金专项审计 |
| 项目主要内容: | 社保基金专项审计,1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确定成交日期: | 2026年06月03日 |
| 本项目信息公告日期: | 2026年05月20日 |
|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 | **** **市**区**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
| 成交项目主要内容: | 服务名称:社保基金专项审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服务范围内的社保基金专项审计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次日起11个工作日; 其他可咨询采购代理机构。 |
| 成交金额: | 56000元 |
|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 洪美英、邱金桂、陈唐君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李先生 0592-****087 |
| 其它: | 1.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具体为: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按此标准计算,服务费如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3.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 4.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07675 5.保证金及服务费联系方式:0592-****806 联系人:叶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