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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3********289321Y | 建设单位法人:王卫平 |
| 陈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社区****水利局 |
| **县公信河横渡镇以上段防洪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8-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17.635770,117.635080,117.632850,117.629250,117.623840,117.621440,117.617830,117.608650,117.608300,117.601440,117.596810,117.592000,117.589420,117.591140,117.594920,117.592340,117.589420,117.588220,117.583070,117.579290,117.577490,117.572170,117.570110,117.572000,117.577150,117.577230,117.571220,117.568220,117.566680,117.566930,117.556980,117.557320,117.561610,117.561180,117.558180,117.553890,117.552170,117.551140,117.549770,117.545130,117.541960,117.537920,117.532600,117.530030,117.528310,117.527110,117.523500 纬度: 30.154040,30.154040,30.157130,30.155580,30.152490,30.153780,30.151550,30.157210,30.163740,30.159530,30.162110,30.160390,30.161760,30.168800,30.172060,30.174980,30.171030,30.170520,30.177560,30.178070,30.178760,30.176870,30.180390,30.181070,30.182450,30.185370,30.188800,30.190600,30.188030,30.183390,30.188630,30.192150,30.194380,30.196780,30.198330,30.194810,30.192660,30.189660,30.188970,30.188540,30.189490,30.189400,30.191290,30.190430,30.188370,30.187000,30.185880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28 |
| 石环审〔202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637.83 |
| 3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3********289321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1700MA2TLFUG4Q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无 | 竣工时间:2026-0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504aezhE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河道清淤2.73km,清淤量10.44万m3;对镇区两岸现状堤防部分挡土墙及挡浪墙破损或超高不足处进行修复及**。**挡浪墙1(K18+000~K18+407左岸,K18+200~K18+300右岸),墙高1.10m;拆建挡浪墙2(K18+407~K18+559左岸),墙高1.10~1.40m;拆建挡浪墙 3(K18+300~K18+400右岸),墙高1.70m;岸坡整治段总长3244km,其中挡墙+护坡段1617m,仅护坡段928m,仅挡墙段699m;河道两岸(16#**堰~镇区段)**防汛道路,共2.47km;针对现状破损的堰坝进行坝体坝面修复6座,拆除重建2座(7#鱼鳞坝和16#**坝),拆除3座(破损严重,无蓄水需求);**箱涵2座。 | 实际建设情况:河道清淤2.73km,清淤量3.69万m3;对镇区两岸现状堤防部分挡土墙及挡浪墙破损或超高不足处进行修复及**。**挡浪墙1(K18+000~K18+407左岸,K18+200~K18+300右岸),墙高1.10m;拆建挡浪墙2(K18+407~K18+559左岸),墙高1.10~1.40m;拆建挡浪墙 3(K18+300~K18+400右岸),墙高1.70m;岸坡整治段总长3244km,其中挡墙+护坡段1617m,仅护坡段928m,仅挡墙段699m;河道两岸(16#**堰~镇区段)**防汛道路,共2.47km;针对现状破损的堰坝进行坝体坝面修复6座,拆除重建2座(7#鱼鳞坝和16#**坝),拆除3座(破损严重,无蓄水需求);**箱涵2座。 |
| 实际淤泥量较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全面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满足《**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等要求。废水: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阶段应避开雨季和洪期。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治理措施,施工产生的废水收集后进入临时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用水,不外排。噪声:强化噪声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地布局、运输路线,禁止夜间施工;优先采用低噪设备,控制车辆运输车速和鸣笛;施工前在部分敏感点处设置移动式声屏障或设立临时土墙、减轻噪声影响。施工期环境噪声应满足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固废: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剩余部分及时清运至规范处置场所;做好土石方平衡,土方运输采取防流失、防扬敬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和施工方案,有效减少工程占地面积和扰动范围,减缓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禁止在秋浦**国家湿地公园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等临时工程;严格控制施工界线,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垦复绿、严禁引进外来物种;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避免在鸟类繁殖迁徙时期施工,对重点保护植物进行避让或移栽,加强施工人员教育与管理,严禁盗采、捕猎或干扰、阻碍野生动物栖息、迁徙;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表土分层剥离、存放、回用。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施工期物料运输车辆严密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便道配置洒水车用于道路洒水降尘。废水:施工期在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房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纳管或农林灌溉,废水不外排。噪声:施工机械基础减振、合理布置施工机械、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等、采用移动隔声屏障、远离居民点施工等。固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过程表土全部回覆,部分土石回填后多余运至周转场暂存,后期外运;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运送至指定弃渣场处置。生态:采取工程优化、植被恢复等措施;施工中修建排水沟、沉砂池,取填料场表层及时回土,进行生态恢复等措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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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沉淀池 | 无 | 施工期在各类场地设置了临时排水沟和沉沙池,施工区不设机械及车辆维修保养车间,施工机械及车辆的维修保养在附****修理厂进行,施工区基本无含油废水的产生,因此未设置隔油池。在施工场地的出口处设置了洗车平台,对车辆进行轮胎清洗,并配备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工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围堰及沉淀池处理溢流泥浆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 无 |
| 1 | 洒水抑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针对施工扬尘采取了: ①施工工地周边设置了围挡,土方开挖进行洒水湿法作业。 ②暴露场地和材料堆场及时采取了覆盖措施,砂石料堆场四周同时设置了围挡。 ③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及时进行了回填。 ④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与多余土方及时进行了外运。 ⑤大风天气及时停止土方开挖、回填、转运等作业。 ⑥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植被恢复。 (2)针对机械燃油废气: 施工机械运行过程中排放少量燃油废气,燃油机械和车辆定期进行了维保。 (3)针对运输车辆交通扬尘: ①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合理设置了运输路线,避开了居民点;土方等材料在运输过程中用挡板和蓬布封闭,杜绝满载。 ②运输车辆安装了GPS定位系统,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了车辆冲洗平台,土方运输使用了密闭式车辆,对运输过程中洒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及时进行了清扫。 ③加强了运输车辆的管理,施工现场严格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工程各标段均安排了专人对施工道路、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措施。 | 无 |
| 1 | 隔声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和交通运输车辆噪声。经调查,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采取了以下声环境保护措施: (1)将噪声设备移至距离居民住宅等敏感点较远处,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在居民点附近施工采取设置隔声屏障、加强施工管理等相关的降噪措施。 (3)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进行了定期维护保养;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夜间施工,在靠近居民点作业时严禁夜间施工。 (5)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设置在远离敏感点处,车辆途经居民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 无 |
| 1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和施工方案,有效减少工程占地面积和扰动范围,减缓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禁止在秋浦**国家湿地公园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等临时工程;严格控制施工界线,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垦复绿、严禁引进外来物种;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避免在鸟类繁殖迁徙时期施工,对重点保护植物进行避让或移栽,加强施工人员教育与管理,严禁盗采、捕猎或干扰、阻碍野生动物栖息、迁徙;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表土分层剥离、存放、回用。 | 1 、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1)工程施工采用了围堰施工,减少施工对周围水体的影响; (2)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根据施工区域内敏感水生生物的习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方式及施工范围。并针对敏感水生生物制定相应施工方案,禁止施工期工作人员下河捕鱼,调整工程施工期和施工计划,减少在鱼类的繁殖期进行工程施工活动; (3)加强了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施工前后在工地及周边设立了环境保护相关宣传牌,制订环境保护奖惩制度,明确了施工人员的环保职责。 2、 陆生植物保护措施 (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施工期施工车辆、临时堆料设置在湿地范围外的施工场地内,无乱停乱放行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处理场。 (2)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的要求在施工区施工,划定施工范围,并在施工界线上设置警示牌。 (3)本项目施工场地均设置湿地范围外,不设置土方周转场,工程完工后已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植被恢复。以草皮为主,辅以少量小型乔灌。 (4)经现场调查,临时占地的表土在施工**行了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收集的表层土,并选择当地适宜的乡土植物及时绿化。目前,植被已全部恢复,并保持与周边原生植被和景观一致。 (5)经现场调查,工程施工结束后,工程临时占地已采取植被恢复等措施进行生物量补偿,恢复的植被弥补了施工破坏的植被损失。 3、 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1)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经现场调查走访,未发现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 (2)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并及****垃圾场进行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堆放在材料堆场,部分建筑垃圾在施工过程中回收利用,未回收利用部分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期办公及生活设施租用当地民房,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3)经现场调查,工程临时占地已采取植被恢复等措施,减少了灯光和噪声对动物的不利影响。 (4)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工程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环保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和施工人员培训,施工结束后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生态恢复,减少了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 4、 景观环境保护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现场调查,施工完成后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已进行生态恢复,植被恢复因地制宜,乔灌草结合,优先选择当地适生物种,避免外来物种入侵的同时保持与周边原生植被和景观的一致性,施工期对现有景观环境的破坏已得到恢复。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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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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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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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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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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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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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