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03日 17: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学院2026年度气瓶安全装置及监控升级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204000.00
5.最高限价(如有):204000.00元
6.采购需求:氢气检测器、氧气检测器、数字硬盘录像机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交付并投入使用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财政厅 ****委员会****信息化厅 ****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管理局 ****中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优先采****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2.4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5根据《****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财政厅****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工作提示函部分政策口径的函》(宁财便函〔2026〕183号)要求,当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的采购标的仅包含单一产品时,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竟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的采购标的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且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此作出承诺的,则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全部产品是指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包含的全部货物、服务产品。评审小****中专项说明本国产品认定及价格扣除情况。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且符合相关价格扣除政策要求,叠加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6月3日8:00至6月10日18:00(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纸质或电子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邮箱****@qq.com领取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2026年6月15日 9:3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标书代写
地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官网(https://www.****.cn/)上发布。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学院路
联系方式:159****5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浙商国际11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180****4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刚
电话:159****5956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丽丽
电话:180****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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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