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5-12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2026年5月12****环境局**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3日-2026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县城**路86号)
联系电话:0533-****229
电子邮箱:****@163.com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
| 1 | ****超轻质高温绝热制品产业化项目 | **省**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工业二路以东,荆山路以南 | **** | **海****公司 | 项目建设2条超轻质高温绝热毯生产线,同时建设2条超轻质高温绝热管后处理生产线,年产超轻质高温绝热制品20000吨(包含毯18000吨/年和管2000吨/年),项目建成后全厂超轻质高温绝热制品的产能达到45000吨/年。 | 1、废气:有组织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要求。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2、废水:项目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公司****处理厂协议要求。 3、噪声: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需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未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报告表 | ||
| 2 | 丰汇包装****公司年产1.8亿只高档纸质包装材料项目 | **省**市**县高新技术产业园荆山路东延路段以南,工业路以东 | 丰汇包装****公司 | **量石****公司 | 项目建成后年产1.8亿只高档纸质包装材料项目。 | 1、废气:施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项目VOCs有组织排放参考执行**省地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加工纸制造相关标准,VOCs无组织排放参考执行**省地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相关标准要求:配套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中有组织颗粒物、SO2和NOx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中表2中 重点控制区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厂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外排废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公司****处理厂接收水质要求。全盐量参照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2部分:沂沐河流域》 (DB37/3416.2-2025)表2标准。 3、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项目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项目一般固体废物须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相关要求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点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规定。 | 报告表 | ||
| 3 | ******公司年产1100万只中空容器项目 | **省**市**县石桥镇兴石路与石桥老街交叉口北500米路西 | ******公司 | **量石****公司 | 本项目投资2600万元,购置中空吹塑机、测漏机、垫片自动检测机等设备30台(套),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塑料瓶1000万只、塑料罐100万只的生产规模。 | 1、废气:本项目有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的排放限值,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的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限值要求。施工期废气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排放标准。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失、遗撒: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报告表 | ||
| 4 | ******公司年产22000吨新型肥料项目 | **省******办事处南悦路与兴源路交叉路东500米 | ******公司 | **量石****公司 | 租赁现有生产车间、发酵车间、原料成品仓库、办公室等,购置菌种活化培养设备、配料系统、料液泵、粉碎机、搅拌机等设备45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5000吨有机肥、5000吨有机无机复混肥、1.2万吨水溶肥料。 | 1、废气:有组织废气项目混料配料、搅拌、造粒、粉碎、筛分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 重点控制区 排放限值。发酵、混料配料工序有组织氨、硫化氢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发酵车间渗滤液、除臭系统喷淋废水收集后回用于混料过程补充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公司****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及****公司****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4、固废: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其他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过程中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报告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