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古蔺至仁怀(四川境)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四川-泸州-古蔺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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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至**(**境)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6-06-02 17:34

****对**至**(**境)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2日我局对******公司**至**(**境)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王乾

电 话:0830-****062

地 址:**市**区春华路二段66号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525MAK309YU28

法定代表人

杨仁贵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关于**至**(**境)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泸市环建函〔2026〕19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至**(**境)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拟建于**市**县境内,主线起于**镇南侧小白沙附近,设置**枢纽互通连接古金高速,主线总体由西向东布置,依次经过**镇、东新镇、大村镇、石宝镇和丹桂镇,终点止于兰木台附近(**省省界),顺接**至**高速公路**段。茅溪支线起于丹桂镇南侧,设置茅溪枢纽互通与主线交通转换,路线总体由北向南布置,依次经过丹桂镇和茅溪镇,终点至茅溪酱酒产业园。项目路线全长57.722km,其中主线45.942km,茅溪支线11.78km。项目主线和茅溪支线均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沥青混凝土路面。互通连接线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8.5m,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共设桥梁19356.75m/40座,其中特大桥2434m/2座,大桥16922.5m/38座;涵洞13道、通道14道;隧道23280.64m/17座,互通式立交5处,服务区1处,****中心1处,综合楼2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3处,收费站4处,隧道变电所12处,隧道水泵房13处。项目共设3条互通连接线与地方道路相接,互通连接线全长1.76km。项目总投资约****098.29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7930.9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1.51%。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及**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项目已纳入《**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2022—2035年)》。****委员会出具《关于**至**(**境)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6〕92号)。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采取永临结合、统筹布设沿线临时工程等措施,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生物多样性、野生动物、古树名木保护教育,增强保护意识。营运期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自然生态体系和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管理和生态监测。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复耕或生态修复。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桥梁桩基作业时序,避开洪水期,合理选择施工工艺,减轻泥浆等潜在环境污染物对河流水体的污染;沿河施工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及沉淀池,修建挡墙、设置围挡等减少对沿线水体水质的影响。施工场地(拌合场、预制场等)生产废水,以及桥梁钻孔泥浆废水、隧道施工废水等,经隔油、絮凝沉淀等处理后回用,禁止生产废水直接入河污染水环境。施工驻地生活污水设置一体化处理设施收集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用作场地绿化、附近林地灌溉。****服务区、****中心、收费站等生活污水收集****设备处理,出水满足相应标准后用作冲厕、绿化用水或农田灌溉。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实行规范施工、分时段作业等措施,敏感点附近施工区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落实并优化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沿线近、中期噪声预测值超标的10处环境敏感点设置声屏障;预留噪声监测和治理费用以及声屏障安装条件,对远期预测超标的敏感保护目标实施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四)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加强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散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堆料场设置围栏并覆盖,设置喷淋降尘装置,严禁露天堆放。冷拌站上料、配料、输送廊道、搅拌等生产过程封闭运行,产生的粉尘处理达标后排放。热拌站烘干及搅拌系统废气密闭收集后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沥青烟经密闭管道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矿粉仓废气经筒仓顶部除尘器处理后在仓顶排放;加热燃烧废气采用消烟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运营期各****服务区、管理处、****餐厅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公路良好运营状态。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废弃土石方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堆放,并做好弃渣拦挡和迹地恢复。废弃建材、包装材料可回收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如混凝土块等运至就近的弃渣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弃沥青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油漆桶、废机油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营运期生活垃圾、污泥等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公路运营管理,设置防撞墩或护栏、警示标志或标牌、电子监控等管控设施。在路线跨越或临近河流、水库路段,设置隔油池、应急事故池,以收集桥面径流和事故废水,运至市政污水处理设施或指定地点处置,禁止将污水、事故废水、固废****水库水域。营运期应加强对装载有毒有害物质、油类及其他危险品车辆的运输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设计,优化、细化、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概算,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纳入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竣工后,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根据相关规定组织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环境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请**市生态环境****支队纳入环境执法抽查。

****

2026年6月2日

许可决**期

2026/6/2

有效期自

2026/6/2

有效期至

2099/12/31(长期)

许可机关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350910A

当前状态

1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350910A

备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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