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东采油厂8号配注站等2处区域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工程

审批
山东-东营-垦利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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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6-03

项目名称 ****油厂8号配注站等2处区域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省**市**区孤东前线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176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刘洪伟
联系人 何明升 联系电话 159****7656
项目投资(万元) 370.9 环保投资(万元) 17.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油厂 8#配注站和 40-1#配注站共 2处区域场****电站,面积约 11660平方米,总装机容量 1103.7千瓦,** 650瓦单晶硅光伏组件 1698块,150千瓦组串式逆变器 5 台,110千瓦组串式逆变器 2 台,1000千伏安变压器 1台,配套建设土建、通信、消防等设施。2个区域通过高压并网方式就近接入并网点。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扬尘:定期洒水,覆盖物料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依托站场环保厕所,生活 污水无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1、废焊条、废光伏组件、电板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依法合规处置。2、施工期建筑垃圾:****公司处理;3、施工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废变压器油委托有危****公司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采用隔声、减振处理。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施工活动尽可能减少对周围土地的破坏;道路尽可能在现有道路的基础上布置规划,减少对土地的破坏和占用。
承诺:**** 刘洪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洪伟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1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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