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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 **省**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 正常 | 文件发布人**** | |
| 2026-06-03 | ||
| **省**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合同 | ||
| ****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21MB2D25334H | |
| ****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00MA554PA04G | |
| **** | 合同金额****9943.51 | |
| **** | 合同单位**** | |
| 1 | 合同签署时间2026-03-27 | |
| 设计成果质量要求\n1)承包人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发包人或发包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承包人的设计成果****管理部门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审部门的要求、有权审核部门的审批意见要求对设计进行深化、优化。如承包人对发包人的评审有异议,双方应将设计文件提交发包人委托的业主聘请的第三方评审,并作为确定承包人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依据。承包人对本合同范围内的设计成果文件达到合同约定的相应设计深度负总体责任。\n2)设计必须满足以下技术标准(不限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15-83-2017、《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591-2010、《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2020年版)等。在设计过程中,达到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设计成果符合**市海绵城市设计要求。上述相关规范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承包方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n3)承包人的设计成果文件应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承包人的设计成果文件中不得存在违反国家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内容。\n4)承包人对本合同工程的设计、预算负责。施工图及预算必须充分考虑地质因素和正常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费用变更因素。施工期间,除发包人要求或特殊地质原因外,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对重大技术方案的选型,如软基(基础)处理选型设计或构筑物的结构方案、重要节点景观方案等,需提供3个以上方案供发包人比较选择(含技术比选方案和经济比选方案)。\n5)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或施工承包人均无法在预算造价的材料限价范围内采购到的相应材料,承包人有义务为发包人提供三个及以上能满足设计限价和效果且知名度与质量档次相当的材料品牌型号信息供发包人参考。\n6)承包人应安排注册在本单位的造价工程师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并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n7)施工图预算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粤建市〔2019〕6号)、《**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省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等。承包人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应满足《建设工程招投标造价数据标准DBJ/T15-99-2014》要求。\n8)如项目出现需深化设计的情况,所有设计深化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或由承包人另行委托专业单位负责,深化设计图纸必须能够满足工程施工、材料定版的要求。承包人负责对深化设计成果进行复核确认。\n9)本工程项目中,承包人不得对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指定及有导向性。但承包人提交预算成果时考虑情况向发包人推荐3-5个品牌或厂商作为参考。\n10)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成果均须送达发包人办公场所,若涉及文件邮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n11)施工图审查通过后,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分专业整理建立设计文件台账,包括设计变更及补充的图纸,明确出图编号、内容、日期等信息并报送发包人。\n工程质量要求\n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有关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件中约定。\n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 ||
| 一 、工程概况:\n1、工程名称:**省**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n2、工程地点:**县高岗镇、石角镇、汤塘镇、**镇、水头镇、迳头镇等6个镇\n3、备案号:****改革局以佛发改〔2026〕5号,规划批准文件号: /\n4、资金来源:2025 年中央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驻镇帮镇扶村专 项资金、县财政资金等统筹解决。\n5、工程规模:项目包括主要对所辖区乡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涉及 全县6镇12个行政村。建设内容包括**或改造污水管道约60.27公里、集中式污水处理 设施36座,以及**检查井或小方井4459座。(具体建设规模和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施工 文件为准)。\n6、工程内容:①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配合完成送审、报建等手续;\n②完成项目工程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n7、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n1) 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如有);\n2) 合同协议书\n3) 中标通知书;\n4) 投标函及其附录(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递交和确认并经发包 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n5) 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规定;\n6) 专用合同条款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n7) 通用合同条款;\n8) 技术标准和规范;\n9) 经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n10) 图纸;\n11) 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n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n一、签约合同总价(暂定): 32,199,943.51元,大写:叁仟贰佰壹拾玖万玖仟玖佰肆拾叁 元伍角壹分(其中包含施工**费:31,615,178.08元,设计费(含预算编制费) 584,765.43 元,中标下浮率为1.2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