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养殖饲料部电梯年度维保项目
2.招标人(采购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内容:按年度开展电梯(货梯)维保工作,维保项目及维保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2.服务期限: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具体生效日期届时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3.建设地点:**省**市**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拟参加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基本信息。(以评审现场当日查询响应人身份是否合规结果为准)
法定必备资质(硬性要求):必须具备****总局(或其授****管理局)颁发《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类),许可证上明确标注了允许从事的电梯维修保养的级别(A、B、C) 和电梯类型(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明确包含“电梯安装、维修”、“电梯维护保养”或类似内容。
人员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配备足够数量、持有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代号:T)的电梯维修保养人员。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作业项目必须与所从事的维保工作相符。法规通常要求每台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至少由两名持证作业人员进行。供应商应能提供为其维保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确保人员稳定性。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工程师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当能力),熟悉电梯法规标准,有丰富的电梯技术和管理经验。
2.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报价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异常信用行为。(以评审现场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良好,未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行业通报批评或者行政处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评审现场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评审。(以评审现场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集团、中粮家佳康失信客商(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报价人须承诺如现场经采购人核****集团或中粮家佳康失信客商(黑名单)的企业,接受被按无效报价处理。注:最终结果以采购人核实后为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间: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12日
2. 获取方式: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获取方式为线上。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于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要求时间登录“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登记,登记审核通过后,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如有变动,以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通知为准),注:未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获取方式指引:
首次参加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ecai.****.com/web-portal/index.html#/home)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前往电子化平台进行“实名户注册-主体认证-业务申请”三个环节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准备营业执照、法人章、企业公章等资料进行“CA办理”。投标人可在电子化平台下载平台操作指南或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的操作视频。若投标人未及时在电子化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办理注册并取得CA证书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投标人凭机构CA(也可凭在电子化平台上注册的手机号和接收的验证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ecai.****.com/web-login/index.html#/login?loginType=2)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及附件,超过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的将不能下载采购文件及附件。未按规定从电子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电子标服务
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咨询热线:010-****2564,CA办理咨询热线:010-****5511、****197888。(如变更,以平台公布热线信息为准)
五、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 截止时间:详见中粮E采平台。标书代写
2. 递交形式:上传至中粮E采平台。逾期未上传成功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详见中粮E采平台。
2. 开标地点:线上。
七、联系方式
地址:**省**市**市弶港镇中粮**养殖部
联系人:李文露
电话:189****7393
邮箱:****@cofco.com
备注:
1.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2. 招标人保留修改、终止招标程序的权利。
****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