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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市高坝洲镇皓光村鲟鱼园道路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都农路文〔2026〕2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已以都发改审批〔2026〕123号文批复其项目建议书。经审核,现将其初步设计的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二、建设地点:**市高坝洲镇皓光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路线全长1.663km,起点位于皓光村五组(S424下穿岳宜高速位置),与S424平面交叉,止点位于宜****加工中心南侧,与**3.5m宽通村道路对接。设计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II类,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6m,路面宽度5.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涵洞、排水、防护、平面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及其他配套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760.13万元(详见概算核定表)。****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与上级补助资金。
五、建设工期:12个月。
六、招标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同意该项目可不采用招标方式。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办理项目相关手续,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都政规〔2026〕2号)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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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