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热镀锌生产线配套表面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新疆-乌鲁木齐-米东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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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2025〕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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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热镀锌生产线配套表面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6-03

****公司:

你公司《关于〈热镀锌生产线配套表面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报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公司热镀锌生产线配套表面处理技术改造项目位于乌****工园区开泰南路999号****公司现有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45′9.7″,北纬43°59′28.88″。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对现有1条热镀锌钢材板卷生产线的水洗改为酸洗(年酸洗35万管件),并利用酸洗废液**一条净水剂生产线(年处理废酸6000吨,不得接收其他企业产生的废酸),配套建设1座处理能力100吨/天的酸性废水处理设施。主要建设内容:1.主体工程,将现有1条高压水洗抛丸生产线改造为1条酸洗生产线,**一条净水剂生产线。2.储运工程,**2座废酸储罐、3座净水剂储罐、1个液氧罐、2座盐酸储罐和1座液碱储罐。3.公用工程,**1台1吨/小时燃气锅炉设施,给水、供电、供暖等依托现有工程。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防治工程和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依托现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9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9.41%。

二、根据**市蓝白丽景****公司编制的《热镀锌生产线配套表面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评估中心关于《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新环评估〔2025〕91号)、****储备中心关于《报告书》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审查意见(新环排权审〔2025〕24号),本项目符合**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乌鲁****工业园总体规划(2023—2035年)及规划环评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同意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酸洗废气经吸风系统收集后,采取酸雾喷淋净化塔吸收处理,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盐酸储罐废气、废酸储罐废气及反应釜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采取酸雾喷淋净化塔吸收处理,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中氯化氢排放浓度须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措施,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01/T001—2018)表1中**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管控。厂界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漂洗废水和酸雾喷淋净化塔喷淋废水,通过酸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不外排;燃气锅炉排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和生活污水,经园区污****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强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防渗设计、施工、验收;采取分区防渗,强化盐酸、废酸、液碱罐区、污水处理设施、酸洗槽、应急池和污水输送管线等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定期排查风险,杜绝跑、冒、滴、漏事故发生,避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定期对厂区下游区域地下水和厂区周围土壤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四)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修编、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风险可控。

四、项目运行排放污染物前,要按照相关规定变更排污许可证,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经批准的《报告书》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按证排污。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且稳定达标排放。

五、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以新带老”整改措施,确保投运前完成各项整改措施,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七、****环境局、****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自治区生态****执法局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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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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