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刘如强、黄彩振等七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11(扩建)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6年06月03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3日 时效性:****关于刘如强、黄彩振等七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6-11(扩建)
1.刘如强、黄彩振宗地位于**市那大镇文化北路东侧广福顺住宅小区B19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载面积200.00平方米,扩建(加层)建筑面积136.26平方米,建筑总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1.90米。
2.黎三香、黎发廷宗地位于**市那大镇福通西街南二巷26号(原**市那大万福西住宅小区C5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证载面积150.00平方米,扩建(加层)建筑面积318.60平方米,建筑总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1.95米。
3.孙正城宗地位于**市那大镇**路102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证载面积207.20平方米,新址扩建建筑面积192.52平方米,建筑总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1.95米。
4.李永明宗地位于**市那大镇胜利路215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土地证证载面积166.70平方米,新址扩建建筑面积215.98平方米,建筑总层数2层,建筑总高度8.70米。
5.邱成旺宗地位于**市那大镇**北二街8号(原那大人民大道西路**北街),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证证载面积195.50平方米,扩建(加层)建筑面积189.69平方米,建筑总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1.95米。
6.羊超林宗****商贸街D段向北2、3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住、住宅,土地证证载面积200.00平方米,扩建(加层)建筑面积372.22平方米,建筑总层数3层,建筑总高度11.95米。
7.谢惠春宗地位于**市那大人民大道西路**北街5号,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土地证证载面积149.00平方米,新址扩建建筑面积121.22平方米,建筑总层数2层,建筑总高度8.50米。
以上七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符合《****中心**及镇区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儋府办规〔2024〕6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11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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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