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327MAC6L3FF5E | 建设单位法人:郝婷 |
| 杨世鑫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县 |
| ******县环**吉****园区****服务中心1幢4楼4-1-5 |
| **县**清洁低碳集中供热建设项目(3台116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 **维吾尔自治区****县 |
| 经度:89.196944 纬度: 43.967778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18 |
| 昌州环评〔2023〕6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2327MAC6L3FF5E001V |
| 2024-04-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1900 |
| 3580 | 运营单位名称:**** |
| ****2327MAC6L3FF5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2327MAC6L3FF5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90MA7JDQHX74 | 竣工时间:2023-12-30 |
| 2024-04-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4-30 |
| 2026-05-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6013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3×116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2×75t/h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及配套辅助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了3×116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2×75t/h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及配套辅助设施。(本次验收范围仅对2台2×75t/h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及配套辅助设施进行验收,待冬季供热后,再对其余3台116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进行验收。)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将原煤筛碎后,送入锅炉中燃烧,转换为热能,供应热水蒸汽。 原煤在全封闭干煤棚经密闭式输煤栈桥由带式运输机运至破碎楼,经筛分破碎后输送至锅炉原煤仓入锅炉燃烧。一次水经过滤器除去悬浮物质后进入混合离子交换器除去钙镁离子等,制成除盐水,除盐水通过锅炉给水泵送入主厂房高压加热器预热,再进入锅炉加热成具有一定压力和温度的热水或蒸汽,用于工业用蒸汽或进入热网加 热器,将热网中水加热后送至热用户。 锅炉采用炉内喷钙及低氮燃烧产生的烟气经SNCR-SCR联合法脱硝处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在经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后,通过80m高、内径3.5m的烟囱排放;除尘灰和炉底渣经除灰渣系统送至厂内临时渣仓和灰库临时存放,定期外运综合利用,脱硫石膏也进行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送至脱硫系统回用或送至煤场抑尘 | 实际建设情况:将原煤筛碎后,送入锅炉中燃烧,转换为热能,供应热水蒸汽。 原煤在全封闭干煤棚经密闭式输煤栈桥由带式运输机运至破碎楼,经筛分破碎后输送至锅炉原煤仓入锅炉燃烧。一次水经过滤器除去悬浮物质后进入混合离子交换器除去钙镁离子等,制成除盐水,除盐水通过锅炉给水泵送入主厂房高压加热器预热,再进入锅炉加热成具有一定压力和温度的热水或蒸汽,用于工业用蒸汽或进入热网加 热器,将热网中水加热后送至热用户。 锅炉采用炉内喷钙及低氮燃烧产生的烟气经SNCR-SCR联合法脱硝处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在经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后,通过80m高、内径3.5m的烟囱排放;除尘灰和炉底渣经除灰渣系统送至厂内临时渣仓和灰库临时存放,定期外运综合利用,脱硫石膏也进行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送至脱硫系统回用或送至煤场抑尘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项目燃煤烟气脱硝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法脱硝工艺技术”,除尘采用“布袋除尘,脱硫采用“炉内脱硫+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技术”。储存系统:储煤场采用全封闭干煤棚,炉渣采用全封闭储渣场。密闭灰库、粉仓、渣仓及卸灰管道均设置布袋除尘装置,干煤棚及储渣场均定期洒水、设置布袋除尘装置,渣库采用卷帘门防护措施。输送系统:煤炭输送采用封闭输煤栈桥,进料口设集气罩配套布袋除尘装置。各转运站及落煤点等处应采用水力喷洒设施、布袋除尘装置;灰库、渣仓等无组织排放源设置仓顶布袋除尘器。制备系统:干煤棚卸煤过程应配套喷淋措施,破碎筛分均在封闭碎煤楼进行,破碎机进出口密闭处理并配套集尘罩及布袋除尘。控制进厂石灰石粉力度,厂内不进行制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即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采暖季热水锅炉、水处理系统及循环水系统排水经回用水池主要回用于脱硫脱硝系统,其他部分用于储煤场及储渣场喷淋降尘,部分用于输煤设施及地面冲洗。输煤设施及地面冲洗排放的含煤废水经煤水沉淀池处理后,与脱硫废水经絮凝沉淀池处理后的出水,用于干灰拌湿、冲渣及冲灰,生产废水不外排。非采暖季蒸汽锅炉不排水,水处理系统及循环水系统排水经回用水池主要回用于脱硫脱硝系统,其他部分用于储煤场及储渣场喷淋降尘,部分用于输煤设施及地面冲洗,排放的含煤废水经煤水沉淀池处理后,与脱硫废水经絮凝沉淀池处理后的出水,用于冲渣及冲灰,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室内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灰渣、脱硫石膏等销售至建材生产企业进行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顺畅情况下,在厂内封闭储渣场暂存。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脱硝系统废催化剂、设备检修的废润滑油,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相应资质的厂家进行处置。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 (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环境风险管理制度,逐项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燃煤锅炉烟气处理措施:采用“低氮燃烧+炉内脱硫+SNCR-SCR联合法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的组合技术。 燃煤烟气脱硝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法脱硝工艺技术”。除尘采用“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技术”。脱硫采用“炉内脱硫+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技术”。 燃煤烟气经烟气治理后通过80m烟囱排放,本项目在烟道出口处布设1套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2025年4月30日取得****锅炉废气排放口在线设备验收意见。 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1、储存系统:①储煤场采用全封闭干煤棚,炉渣采用全封闭储渣场。②密闭灰库、粉仓、渣仓及卸灰管道均设置布袋除尘装置,干煤棚及储渣场均定期洒水、设置布袋除尘装置,渣库采用卷帘门防护措施。 输送系统:1、煤炭输送采用封闭输煤栈桥,进料口设集气罩配套布袋除尘装置。2、各转运站及落煤点等处采用气密封设施、布袋除尘装置;灰库、渣仓等无组织排放源设置仓顶布袋除尘器。 本工程脱硫脱硝系统废水在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混凝沉降”处理后回用;含煤废水采用50m3煤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循环水系统、软化水系统、锅炉排污水送50m3回用水池回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本工程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加装隔声罩壳、消声器等措施。 封闭储渣场内建设40m2危险废物暂存库及100m2一般固废库。本项目生产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主要为锅炉生产过程产生的灰、渣、脱硫石膏、废离子树脂、脱硫废水污泥及废收尘布袋等;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 (1)可综合利用废物 本项目锅炉生产过程产生的灰、渣、脱硫石膏年产生量分别为20000t、12200t、260t,全部****商贸有限公司综合利用。 (2)一般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离子树脂、脱硫废水污泥及废收尘布袋一般固废库临时存放,委托********填埋场填埋处理。 (3)废润滑油 本项目设备维护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年产生量为65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本项目废润滑油属于HW08(900-214-08)。 本项目建设了4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对产生的危险废物按要求暂存后,定期委托******公司处置。 (4)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委托********填埋场填埋处理。 企业配备有2名环境管理人员。 1、全公司共有泡沫站1处,消防水消防栓50余处,消防水炮2处,1****中心。 2、配备了干粉灭火器及二氧化碳灭火器,安全通道设有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 3、设置1台蓄电池(交流220V50Hz)作为消防备用电源。 4、应急照明采用蓄电池供电。 5、设置有线电话、移动电话(防爆手机)、对讲机、消防广播。 6、公司各处设有消防应急灯,配置了一些基本的手提式及移动式照明设备。 7、公司在在各分厂、****中心设置了应急柜并配备了防化服、防烫服、空气呼吸器、医用氧、应急照明灯、防毒面具、应急药箱等应急器材。****公司****中心统一调配使用。 本项目已编制本厂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6月23****环境局****分局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652327-2025-009-L),风险等级: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6.33 | 128 | 0 | 0 | 6.33 | 6.33 | / |
| 0 | 20 | 166 | 0 | 0 | 20 | 20 | / |
| 0 | 5.87 | 33 | 0 | 0 | 5.87 | 5.87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法脱硝工艺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燃煤锅炉烟气处理措施:采用“低氮燃烧+炉内脱硫+SNCR-SCR联合法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的组合技术。 燃煤烟气脱硝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法脱硝工艺技术”。除尘采用“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技术”。脱硫采用“炉内脱硫+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技术”。 燃煤烟气经烟气治理后通过80m烟囱排放,本项目在烟道出口处布设1套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2025年4月30日取得****锅炉废气排放口在线设备验收意见。 |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车间3台116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废气经处理后,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04kg/h,排气筒中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16kg/h,排气筒中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5.53kg/h,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即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mg/m3、35mg/m3、50mg/m3)要求。排气筒中汞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小于0.002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422kg/h,排气筒中林格曼黑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级,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8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04kg/h,满足《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53-2018)中表4脱硝系统有关工艺参数要求 |
| 1 | 厂房隔声;加装隔声罩壳、消声器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本工程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加装隔声罩壳、消声器等措施。 |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各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在43.9dB(A)~56.8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在43.7dB(A)~49.7dB(A)之间。昼间和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 1 |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灰渣、脱硫石膏等销售至建材生产企业进行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顺畅情况下,在厂内封闭储渣场暂存。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脱硝系统废催化剂、设备检修的废润滑油,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相应资质的厂家进行处置。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 | 验收监测期间,经核查: 本项目生产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主要为锅炉生产过程产生的灰、渣、脱硫石膏、废离子树脂、脱硫废水污泥及废收尘布袋等;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 (1)可综合利用废物 本项目锅炉生产过程产生的灰、渣、脱硫石膏年产生量分别为21900t、12380t、302t,全部****商贸有限公司综合利用。 (2)一般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离子树脂、脱硫废水污泥及废收尘布袋一般固废库临时存放,委托********填埋场填埋处理。 (3)废润滑油 本项目设备维护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年产生量为65t。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本项目废润滑油属于HW08(900-214-08)。 本项目建设了4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对产生的危险废物按要求暂存后,定期委托******公司处置。 (4)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委托********填埋场填埋处理 |
| 1 | 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立环境风险管理制度,逐项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 本项目已编制本厂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6月23****环境局****分局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652327-2025-009-L),风险等级:一般-大气(Q0)+一般-水(Q0)。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