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申请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位于**市**区塔桥路9号****酒店)六年零三个月承租权项目 租赁底价55万元(首年) 挂牌开始日期2026-06-03 挂牌截至日期2026-06-16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所在地区**省 - **市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9776147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六年零三个月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是 定价依据评估 租金调整方式涉及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每三年递增3%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是 免租期3个月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月 租赁用途商业 目前状态空置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双方各付 其他招租条件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标书代写
2.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租赁资产现状和本项目评估报告《鄂华评报字﹝2025﹞第145号》、《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3.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确认付款操作。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12万元的租赁押金。逾期支付首期租金、全部交易费及租赁押金的则视为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相关责任。
4.承租方须同意****交易所****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5.本次资产招租是以出租方提供的标的《租赁申请书》及《资产评估报告书》(鄂华评报字﹝2025﹞第145号)所列资产进行挂牌招租。承租方须在支付首期租金、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及租赁押金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完成资产的交接,并对移交清单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
6.本次招租资产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承租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承租。
重大事项披露
1.《资产评估报告》(鄂华评报字﹝2025﹞第145号)显示:本次出租房屋位于**市**区塔桥路9号****酒店),房屋租赁面积约为6478.58㎡,本次租赁租期为六年零三个月,租金每三年递增3%,租金按季度收取。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先付后用”原则,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到****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以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支付下个季度租金。
2.业态范围:商业,但不得从事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用途,不得用于堆放、存储易燃易爆及危化品。
3.本次出租房屋的所有权归****所有,出租方为房屋的使用和管理单位。
4.待本次公开出租的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再次通过公开市场交易获取租赁经营权。
5.出租方对承租方开具租金票据。
6.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屋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现状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7.交易方式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
8.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鄂华评报字﹝2025﹞第145号)。
9.标的踏勘联系人:赵经理,联系电话:177****8459。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6478.58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6-06-03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是 延牌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4个周期 延牌情况目前已**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标的资产信息 项目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