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黑走马****公司:
你公司《关于〈**木垒奥依托朗格、木垒奥依托朗格区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审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木垒奥依托朗格、木垒奥依托朗格区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州**县和**市**县境内。项目完成后将实现3个子火区和1个高温区治理(分别为西部1号子火区、中部2号子火区、东部3号子火区和矸石堆高温区),治理面积约29.2153万平方米。其中,西部1号子火区和东部3号子火区拟采取钻探、注水、注浆和黄土覆盖等灭火措施,中部2号子火区拟采取剥离、注水和黄土覆盖等灭火措施,对采坑采用削坡降阶方式,对地面矸石堆高温区采取注水降温、适当剥离和黄土覆盖等措施,项目配套开展供电、供水、取土场等辅助工程建设,并临时建设工区和制浆场地。项目用地总面积约为32.9553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855.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8.49%。
二、****研究院****公司编制的《**木垒奥依托朗格、木垒奥依托朗格区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评估中心关于《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新环评估〔2025〕114号),项目作为煤田火区治理工程,****煤矿**开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自治区、**州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全面、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取土过程严格控制取土范围、规范开挖方式,取土后应及时固**坡,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比例进行放坡,防止取土场滑坡,取土场应设置截水沟以防止水土流失。火区治理区施工应充分利用原有道路,避免产生新的地貌破坏,优化施工时序、缩短施工工期、控制施工范围,降低对地表植被和土壤的破坏,火区注水和注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采取措施防止汽柴油等污染土壤环境,剥离的表土采取苫盖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施工期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作业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和随意破坏野生植物。火区治理结束后应对取土场、火区治理区等进行土地平整、植被恢复,选用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乡土植物进行修复。同时,应按照《**煤田火区治理工作规范(试行)》《煤田火灾灭火规范》等,对火区治理效果及生态恢复情况开展跟踪监测,保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严格落实。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治理区剥离、钻孔、爆破、开挖、运输等扬尘,应通过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缩短施工周期,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遮盖、控制车速,大风天气禁止大规模土石方施工作业等多种方式抑制扬尘。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和车辆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
(五)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施工期剥离产生的土石方应内排于采坑,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同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六)强化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煤田火区治理工作规范(试行)》《煤田火灾灭火规范》等标准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做好危险源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规定制定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落实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强化绿色施工,选用达标排放的施工机械,优先采用清洁运输方式,鼓励使用新能源施工机械和清洁能源,鼓励使用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材料;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做好防渗措施,采取适宜的监测方法,加强日常监测,确保对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隐患及安全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六、****环境局、****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市生****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自治区生态****执法局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环境局、****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市生****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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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