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2026年6月3日,我厅接受了**港**湾港区可门作业区9#泊位工程(后方回填海阶段)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月3日-2026年7月3日。
联系电话:0591-****4323
传 真:0591-****4322
通讯地址:**省**市东大路229号
邮 编:350001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表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港**湾港区可门作业区9#泊位工程(后方回填海阶段) |
| 生产建设单位 | **** |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公司 |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 **杨凌绿诚****公司 |
附件:关于**港**湾港区可门作业区9#泊位工程(后方回填海阶段)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的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