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2026年度省、****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遴选公告》)相关规定,为做好**省2026年度省、****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区)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由****统一组织,遴选机关(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察对象
根据《遴选公告》有关规定,考察对象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职位计划为1人的职位,考察对象与职位计划的比例为2:1;职位计划为2人及以上的职位,考察对象与职位计划的比例为不低于1.5:1;如该职位的体检合格人数等于或少于职位计划,则该职位的体检合格人员均列为考察对象。拟进入考察环节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四舍五入前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四舍五入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另行研究决定。考察对象名单详见《**省2026年度省、****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区)考察对象名单(第1批)》(附件)。
考察过程中,因考察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计划出现空缺的,从该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考察公告发布后,考察对象主动放弃考察的,****机关(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遴选机关(单位)在收到考察对象主动放弃考察相关材料后,可以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考察对象,提前开展递补考察。
三、相关要求
(一)考察对****机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在考察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机关(单位)。
(****机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四、纪律监督
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856—****368
中共****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