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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82MAC62G6K0H | 建设单位法人:朱合伟 |
| 曹成铭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东都镇**中路60号 |
| 高端液压支架生产设备更新及智能化改造(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11-C3511-矿山机械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东都镇**中路60号 |
| 经度:117.7003 纬度: 35.848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05 |
| 泰新环境报告表〔2025〕7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82MAC62G6K0H001X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000 |
| 90 | 运营单位名称:兖矿东华装备****公司 |
| ****0982MAC62G6K0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兖矿东华装备****公司 |
| ****0982MAC62G6K0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03MA3M1UU945 | 竣工时间:2025-11-1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张贴公示 |
| 改扩建、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技术改造 |
| 分期验收,本项目为一期,喷漆工序未上,作为二期验收内容,目前喷漆仍为外协 (1)废水处理措施发生变化: ①升井之前对液压支架各油缸进行卸荷,并利用支架自重及机械外力将其压缩至最小高度,同时将缸体内的乳化液全部回收到系统液箱。同时,液压支架的乳化液全部在立柱及千斤顶缸体内,本项目冲洗工序主要为钢结构件,不沾染乳化液,沾染乳化液的立柱及千斤顶全部外协维修,所以旧支架零件清洗废水污染物主要是悬浮物。废水处理措施由旧支架零件清洗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变更为:旧支架零件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②地面冲洗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变更为地面清洗采用机械拖把,全部蒸发,不产生地面径流。 (2)固废发生变化: ①由于清洗工序为冲洗钢结构件,不沾染乳化液,沾染乳化液的立柱及千斤顶全部外协维修,所以沉淀池沉淀污泥不含油污,不属于危废,作为一般固废外售。 ②喷漆工序未上,对应的废气处理措施“过滤棉+活性炭+RCO”也未上,所以此工序不会产生废催化剂,但是喷涂件加热固化废气实际采取的是催化燃烧工艺,会产生废催化剂,所以一期项目仍会产生废催化剂,仅产生工序不同。由厂家回收处置,不外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液压支架新制年产能由1800架增至2200架,液压支架再制造年产能由4500架增至5200架 | 实际建设情况:液压支架新制年产能由1800架增至2200架,液压支架再制造年产能由4500架增至5200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液压支架制造:下料-焊接-喷涂-喷漆、烘干-装配。 液压支架再制造:拆解-修复-喷涂-喷漆、烘干-装配 | 实际建设情况:液压支架制造:下料-焊接-喷涂-喷漆、烘干(为二期验收内容,目前外协)-装配 液压支架再制造:拆解-修复-喷涂-喷漆、烘干(为二期验收内容,目前外协)-装配 |
| 分期验收,喷漆、烘干未上,为二期验收内容,目前外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营运期新增产能部分的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增2根焊接排气筒DA020、DA021排放。 新增产能部分的钢板抛丸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新增的机械除尘+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高度为18m抛丸排气筒DA022排放。 新增固化炉燃气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工艺,依托现有19米高DA012排气筒排放,新增喷涂件加热固化废气经催化燃烧后依托现有19米高DA012排气筒排放。 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新增的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18排放。 新增的钢材下料废气依托现有装置收集处理(等离子切割机处理设施采用滤筒除尘器,激光切割机采用滤筒除尘器)后无组织排放。新增喷涂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和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漆废气在喷漆室内负压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RCO”处理后与经低氮燃烧处理后烘干炉燃气废气共同通过1根高25m,内径为2.15m喷漆排气筒DA023达标排放。旧支架零件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下脚料、废件、除尘灰、废钢丸、废滤筒经收集后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及时外售处理;废催化剂收集后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委托厂家回收处置;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漆渣(旧液压支架拆解)、含油污泥、废切削液、废过滤棉(含水性漆渣)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合理布置噪声源,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营运期新增产能部分的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增2根焊接排气筒DA020、DA021排放。 新增产能部分的钢板抛丸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新增的机械除尘+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高度为18m抛丸排气筒DA022排放。 新增固化炉燃气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工艺,依托现有19米高DA012排气筒排放,新增喷涂件加热固化废气经催化燃烧后依托现有19米高DA012排气筒排放。 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新增的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18排放。 新增的钢材下料废气依托现有装置收集处理(等离子切割机处理设施采用滤筒除尘器,激光切割机采用滤筒除尘器)后无组织排放。新增喷涂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和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地面清洗采用机械拖把,全部蒸发,不产生地面径流。旧支架零件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下脚料、废件、除尘灰、废钢丸、废滤筒、沉淀污泥、废催化剂经收集后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废催化剂委托厂家回收处置,其他及时外售处理;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漆渣(旧液压支架拆解)、废切削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由于清洗工序为冲洗钢结构件,不沾染乳化液,沾染乳化液的立柱及千斤顶全部外协维修,所以沉淀池沉淀污泥不含油污,不属于危废,作为一般固废外售。废催化剂为喷涂固化废气催化燃烧处理过程产生。 合理布置噪声源,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 |
| (1)废水处理措施发生变化: ①升井之前对液压支架各油缸进行卸荷,并利用支架自重及机械外力将其压缩至最小高度,同时将缸体内的乳化液全部回收到系统液箱。同时,液压支架的乳化液全部在立柱及千斤顶缸体内,本项目冲洗工序主要为钢结构件,不沾染乳化液,沾染乳化液的立柱及千斤顶全部外协维修,所以旧支架零件清洗废水污染物主要是悬浮物。废水处理措施由旧支架零件清洗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变更为:旧支架零件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 ②地面冲洗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变更为地面清洗采用机械拖把,全部蒸发,不产生地面径流。 (2)固废发生变化: ①由于清洗工序为冲洗钢结构件,不沾染乳化液,沾染乳化液的立柱及千斤顶全部外协维修,所以沉淀池沉淀污泥不含油污,不属于危废,作为一般固废外售。 ②喷漆工序未上,对应的废气处理措施“过滤棉+活性炭+RCO”也未上,所以此工序不会产生废催化剂,但是喷涂件加热固化废气实际采取的是催化燃烧工艺,会产生废催化剂,所以一期项目仍会产生废催化剂,仅产生工序不同。由厂家回收处置,不外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7264 | 0 | 0 | 0 | 0 | 1.726 | 0 | |
| 0.863 | 0 | 0 | 0 | 0 | 0.863 | 0 | |
| 0.086 | 0 | 0 | 0 | 0 | 0.086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103 | 0.023 | 0 | 0 | 0 | 0.126 | 0.023 | / |
| 0.876 | 0.0093 | 0 | 0 | 0 | 0.885 | 0.009 | / |
| 4.027 | 0.1467 | 0 | 0 | 0 | 4.174 | 0.147 | / |
| 0.118 | 0.0596 | 0 | 0 | 0 | 0.178 | 0.06 | / |
| 1 | 除油沉淀预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24)表1洗涤用水水质 | 沉淀池 | 沉淀池废水pH为7.1~7.3(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日均值最大浓度为43mg/L,氨氮日均值最大浓度为1.4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最大浓度为9.1mg/L,总磷日均值最大浓度为0.24mg/L,总氮日均值最大浓度为12mg/L,石油类日均值最大值为0.47mg/L,溶解性总固体日均值最大浓度为927mg/L,总硬度日均值最大值为399mg/L |
| 1 | 本项目营运期新增产能部分的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增2根焊接排气筒DA020、DA021排放。 新增产能部分的钢板抛丸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新增的机械除尘+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高度为18m抛丸排气筒DA022排放。 新增固化炉燃气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工艺,依托现有19米高DA012排气筒排放,新增喷涂件加热固化废气经催化燃烧后依托现有19米高DA012排气筒排放。 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新增的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18排放。 新增的钢材下料废气依托现有装置收集处理(等离子切割机处理设施采用滤筒除尘器,激光切割机采用滤筒除尘器)后无组织排放。新增喷涂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和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漆废气在喷漆室内负压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RCO”处理后与经低氮燃烧处理后烘干炉燃气废气共同通过1根高25m,内径为2.15m喷漆排气筒DA023达标排放。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2801.5-2018) | 本项目营运期新增产能部分的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新增2根焊接排气筒DA020、DA021排放。 新增产能部分的钢板抛丸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新增的机械除尘+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高度为18m抛丸排气筒DA022排放。 新增固化炉燃气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工艺,依托现有19米高DA012排气筒排放,新增喷涂件加热固化废气经催化燃烧后依托现有19米高DA012排气筒排放。 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新增的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18排放。 新增的钢材下料废气依托现有装置收集处理(等离子切割机处理设施采用滤筒除尘器,激光切割机采用滤筒除尘器)后无组织排放。新增喷涂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和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排气筒DA015(DA020)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38kg/h;DA016(DA021)颗粒物最大浓度为3.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5kg/h;DA017(DA022)颗粒物最大浓度为2.7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49kg/h;DA018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浓度为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32kg/h;DA012颗粒物最大浓度为3.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156kg/h;二氧化硫最大浓度为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431kg/h;氮氧化物最大浓度为3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175kg/h;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浓度为13.3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638kg/h。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434mg/m3,厂界无组织二氧化硫最大浓度为0.045mg/m3,厂界无组织氮氧化物最大浓度为0.075mg/m3 |
| 1 | 合理布置噪声源,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 | 合理布置噪声源,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 | 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2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4dB(A) |
| 1 | 危废库、喷漆室、支架拆解大棚等场地要采取防渗漏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周围环境 | 危废库、支架拆解大棚等区域进行了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 |
| 1 | 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下脚料、废件、除尘灰、废钢丸、废滤筒经收集后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及时外售处理;废催化剂收集后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委托厂家回收处置;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漆渣(旧液压支架拆解)、含油污泥、废切削液、废过滤棉(含水性漆渣)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下脚料、废件、除尘灰、废钢丸、沉淀污泥、废滤筒、废催化剂经收集后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其他及时外售处理;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漆渣(旧液压支架拆解)、废切削液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高端液压支架制造、再制造建设项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高端液压支架制造、再制造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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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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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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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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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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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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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