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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03
| 项目名称 | **碧海银沙景区综合提升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寅阳镇恒大路1号恒大海上威尼斯内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667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波 |
| 联系人 | 陈耸界 | 联系电话 | 159****9517 |
| 项目投资(万元) | 8022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05-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该项目用于碧海银沙景区的综合提升改造,主要分为:沙滩及堤坝基础改造、岸线景观提升、游**态 升级、安全防护强化及配套设施完善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1、施工期应控制施工车辆车速,以减少道路二次扬尘。2、施工道路在晴天应定时洒水。3、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起尘严重的场所 ,应经常喷水或者在四周加设挡风尘设施。4、施工车辆使用耗油低,排气量小的大型车辆,尽量少用 油耗大、排油浓度大的拖 拉机。车辆尾气排口设 WPC环保等尾气循环处理设备。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工地的粪便污水需经三级厌氧化粪池处理后排 ****处理厂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现场要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场内要设置连续的排水系统,合理组织排水。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不得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在回填土堆放场、施工泥浆产生点应设临时沉沙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沙池沉淀后排放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建设或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管理所申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排放处置计划,并与其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如果建设或施工单位自行安排建筑垃圾,应在申报排放处置计划时,提交受纳场地管****管理部门同意受纳的证明。建设或****管理部门核发的处置证向运输单位办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托运手续。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条例中夜间严禁使用高噪声施工机械作业的规定,如果必须进行夜间连续施工,则应认真执行夜间施工的有关规定,施工单位要向环保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复同意后,才能施工。工地周围设立围护屏障,同时也可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尽可能减少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车辆,特别是重型运载车辆的运行线路和时间,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 | ||
| 承诺:**** 李波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波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