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废气治理设施项目

审批
河北-石家庄-行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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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6-03

项目名称 **废气治理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 **省石家****经济开发区创业路与创富大街交叉口东北角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庆华
联系人 王庆华 联系电话 186****6767
项目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万元) 2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6-08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喷漆、晾干工序**一套VOCs治理设施“干式过滤器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将喷漆房废气与晾干房废气一同经负压收集引至“干式过滤器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处理风量10000m3/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表面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6187-2025)表1排放标准限值;铆焊工序**1套“布袋除尘器”,铆焊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将铆焊废气引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 排气筒排放,处理风量7000m3/h,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限值;新上“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两台,电焊机、气体保护焊机产生的焊接废气通过收集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脱附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采取催化燃烧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除尘灰,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并处置;除尘灰产生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风机,采取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措施,经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承诺:**** 王庆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庆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1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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