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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03
| 项目名称 | **废气治理设施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石家****经济开发区创业路与创富大街交叉口东北角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5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王庆华 |
| 联系人 | 王庆华 | 联系电话 | 186****6767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6-08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喷漆、晾干工序**一套VOCs治理设施“干式过滤器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将喷漆房废气与晾干房废气一同经负压收集引至“干式过滤器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处理风量10000m3/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表面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6187-2025)表1排放标准限值;铆焊工序**1套“布袋除尘器”,铆焊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将铆焊废气引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 排气筒排放,处理风量7000m3/h,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限值;新上“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两台,电焊机、气体保护焊机产生的焊接废气通过收集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脱附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采取催化燃烧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除尘灰,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并处置;除尘灰产生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风机,采取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措施,经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 承诺:**** 王庆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庆华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17。 | |||